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朝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中共朝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办)设在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中共朝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委)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委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委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军民融合办日常事务。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军民融合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国家、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 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朝中(省)直工业及信息化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朝阳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电力产业发展政策。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由省工信厅授权负责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依照相关文件负责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十四)负责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七)承担经济开发区建设、飞地经济发展、老企业合资合作转型升级、各县(市)区面向全中国主攻京津冀抓招商等相关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朝阳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省政府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
2.关于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和上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3.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4.与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协调、调度、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定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规划,指导推进全市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经济开发区晋升的审核上报工作以及与省商务厅的沟通协调。
5.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工信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
2、 朝阳市节能监察支队
3、 朝阳市盐政稽查支队
4、 朝阳市老企业合资合作服务中心(含朝阳市无线电管理监测计算站,朝阳市黄金工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04.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67.0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8.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7.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83%。主要是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46万,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万,老企业合资合作经费上年结转12.5万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16.42万元,增长44.4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央财政电信普遍业务费697万;二是有减少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1918.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24.2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3.3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02万元。
2.项目支出894.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61%。主要包括中央财政电信普遍业务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老企业合资合作经费、军民融合、无线电管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67.63万元,增长66.71%,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电信普遍业务费697万;二是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万、老企业合资合作经费20万。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5.94万元。
主要是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3.6万元未支付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51.2万元,降低63.76%,主要原因: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结余8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20万元,项目支出894.08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67.63万元,增长66.71%,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电信普遍业务费697万;二是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万、老企业合资合作经费20万。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8.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占7.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4万元,占2.27%;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占2.08%;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98.01万元,占8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85.85万元,占4.4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69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14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
(2)事业单位离退休1.25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退休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61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5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
(4)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5)伤残抚恤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7.3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
(2)事业单位医疗6.31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具体包括:
环保支出40万元,主要是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为追加预算。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98.01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598.0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实际发生此支出少。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85.8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5.85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费用。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发生此费用。
2.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10人、0.12万元,主要用于省厅人员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58.62%,主要是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4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38%。完成年初预算的74.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比上年增长1.31万元,增长7.23%,主要是防控疫情用车增加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3万元,主要用于加油过桥维修公务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2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6万元,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平均分95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军民融合专项专项工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等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0万元。其中,对“军民融合专项专项工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等项目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专项业务费项目缺乏明确的立项标准,造成单位在申报时不考虑自身职能,没有根据政府办事或事业发展立项。二、对项目预算缺乏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由于没有一套科学的量化标准,对专项购置、修缮和新建工程等项目的立项不能进行可行性论证,导致单位编制项目预算随意性较大。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财政部门应对项目支出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明确指导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立项标准。二、完善项目支出制度建设,出台完整的管理办法,对立项标准、申报程序、文本制度、审批原则等做出具体规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军民融合专项工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等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军民融合专项工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项目自评综述:好,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