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1年,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政治建设引领、审计监督提质、审计机关强身“三大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239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24875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59份,下达审计决定12份,呈报审计要情、审计动态14份,提出审计建议186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7016万元,审减政府投资工程造价3697万元,移送处理15件39个事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一是代编预算过高;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三是27家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含国有参控股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2.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未及时分解下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等13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二是将应在县级财政列支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指标直接下达至市本级2个单位,致使资金脱离县级财政监管;三是5个单位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是2个单位2个项目上年结转245万元,当年仍安排预算378万元,致使年底形成结转334万元。
3.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使用国库资金垫付地债本息程序不规范;二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弥补工伤保险基金缺口。
4.信息公开不完整。市本级公开了截至2021年底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未公开新增政府债券利率信息。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上年结转资金1803万元未纳入预算;13个单位未上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非税收入268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51万元;1个单位未按协议约定收取相关费用108万元;5个单位无预算支出178万元;3个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142万元;24个单位超范围列支会议费43万元。
2.财务核算、管理不严格。2个单位在建工程未办理财务决算117235万元;8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12029万元;2个单位以拨作支284万元;1个单位未将非税收入134万元缴入指定账户、未及时核销业务费用8万元;4个单位超限额支付现金112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核减政府储备物资102万元、未履行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程序18万元;1个单位未收回借出款项60万元;1个单位跨学期收取学生教材款11万元。
3.资产出租、使用不合规。1个单位擅自变相对外出租国有资产、无依据确定楼房装修费200万元抵顶房屋使用费;违规将学校食堂承包给本校工作人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一)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1.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县未及时分解下达就业补助等4项资金2855万元;1个县未在预算中安排2594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4112万元、欠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资金1631万元、违规将就业补助资金911万元拨入财政专户。
2.资金使用不合理。1个县占用保基本民生资金23500万元用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等支出、违规发放1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补助资金36万元。
3.资金效益未发挥。1个县未发放726名学生国家助学金72万元;1个县闲置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24万元;1个单位闲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0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不彻底。1个县未全部实现水、电等公用服务进驻服务大厅;4个县未开展“多测合一”工作;全市入驻“中介超市”的105家机构仅办件12件,利用率低;7个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率未达标。
2.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未兑现1579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128万元;5个县政府未承担中介机构服务费45万元;2个县未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6万元。
3.市场主体权益维护不充分。2个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5840万元;4个县应退未退工程质量保证金2112万元、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92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6万元;5个县应收未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98万元;1个县未履行相关程序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45万元;3个县未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96万元;2个县违规收费604万元;2个县未划转企业矿山治理保证金573万元;1个县非执法主体违规罚款41万元、占用村集体资金18万元。
(三)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资金未按规定管理使用。5个县未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8143万元、乡村振兴资金8072万元、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779万元;2个县闲置人居环境整治资金28万元;1个县乡村振兴产业租金收入20万元未上缴财政;3个县乡村振兴资金1028万元管理不规范。
2.项目未按预期达产达效。3个县8个项目未开工,涉及资金2962万元;6个县38个项目进展缓慢,涉及资金6680万元;4个县19座垃圾中转站和6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闲置,涉及资金1893万元;3个县1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设施不完整,涉及资金683万元;2个县5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效果未达预期,涉及资金292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县滞拨资金8760万元;4个县配套资金4318万元不到位;1个县虚列项目资金2337万元;3个县挤占挪用资金210万元用于其他道路工程;1个县未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支付财政奖补资金179万元;1个县违规支付工程款104万元;1个县未及时拨付工程款17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6个县多计工程结算造价561万元;1个县中标单位转包546万元道路工程;1个县1家中标单位无资质施工,涉及资金410万元;2个县擅自增加投资规模397万元;2个县未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4个县道路后期维护不到位。
(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资金管理不严。4个县未及时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42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81万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95万元;2个县未及时发放305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361万元;1个县挪用困难救助补助资金157万元支付基层社会救助协理员工资;3个县超范围列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万元;1个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万元申报不实。
2.资格审查不实。全市向不符合条件的321人发放公益岗等6项补贴114万元、重复发放61名残疾人工伤护理费和护理补贴7万元;3个县多发放82人见习及公益岗补贴23万元;1个单位超标准发放66人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8万元;1个县未经审核将原矿务局职工1576人纳入定额救助群体;7个县492人未享受救助待遇。
3.培训对象不准。5个县培训11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2个县未培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
(三)生态环保资金审计情况
1.未按规定分配使用资金。3个县未及时拨付林业资金8594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170万元;6个县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设计、监理费等6603万元;1个县未经验收支付工程款60万元。
2.未按要求管理实施项目。2个县10404万元苗木采购和造林工程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6个县17个项目未按“五级十二位编码”编制工程量清单;2个县9个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3个县5个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2个县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4个县6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1个县采购无“三证一签”种苗96万元。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不够合规。2个县滞拨资金4187万元;2个县未配套资金1548万元;1个县未及时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1415万元;4个县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695万元;1个县拖欠项目前期服务费217万元。
2.招投标管理不够合规。1个县未按要求确定项目中标人,涉及资金1870万元;1个县中标单位违规将2个项目转包、分包,涉及资金324万元;2个县8个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233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合规。2个县4个项目实施单位未履行变更程序增加工程量,涉及资金306万元;1个县7个项目实施单位擅自变更施工材料;6个县10个项目未按可研批复、设计和投标清单施工;1个县购买暂不能办理产权房屋2703平方米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涉及资金1883万元。
(二)城市基础设施及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确认6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造价3697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25982万元;1个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涉及资金1740万元;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资金114万元;1个单位污水主干管网工程超标准支出管理费97万元。
五、国有资源资产审计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政策落实不彻底。2个县未完成部分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未制定矿山治理工作计划;1个县森林蓄积量专项规划与综合规划不衔接;1个县未制定县级土地复垦监测制度。
2.目标任务未完成。1个县建设高标准农田0.4万亩、完成森林蓄积量301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85%、治理矿山地质环境3487亩,仅完成“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的15%、17%、19%、50%;1个县未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3.监管责任不到位。2个县对21家无安全生产许可企业仅下达停止使用尾矿库决定,未进行罚款等处理;1个县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致使45万元罚款无法收缴。
4.资金绩效未发挥。2个县应退未退矿山治理保证金4930万元;1个县挤占矿山治理保证金12035万元、欠拨项目工程款5595万元、违规征收植被恢复费680万元。
(二)扶贫项目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收益未达预期。4个县4个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涉及资金1067万元;5个县应收未收9个扶贫项目资产收益233万元;1个县3个扶贫项目资产未产生效益,涉及资金155万元。
2.资金管理尚需加强。1个县未按约定收回定向保底投入资金80万元;1个县未支付生猪养殖产业园项目资金49万元、闲置蛋鸡养殖基地等项目资金11万元。
3.项目管理有待提高。2个县未建立49个扶贫项目投资风险防范制度,涉及资金2319万元;4个县未登记10个扶贫项目资产,涉及资金719万元;1个县未确权移交3个扶贫项目资产,涉及资金367万元。
六、审计移送问题线索
上述各项审计中,市审计机关发现并移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件39个事项,涉及资金12934万元。
针对11个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针对4个问题线索移送市财政部门;针对24个问题线索移送相关县政府或主管部门。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11人;有关县政府及市直主管部门收回财政资金106万元、约谈8家单位、1人,给予2家单位警告、1家单位通报批评,对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罚款19万元。
其他移送事项正在处理中。
七、加强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一)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强化“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管财,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财政资源科学配置。
(二)全面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和有效办法,推进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紧跟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末端,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切实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审计机关要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扛起使命担当,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权力运行等领域,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注:本文中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