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21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本级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朝阳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朝阳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革期暂未明确单位类别。单位主要职责是受主管部门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全市酒类流通、畜禽定点屠宰、拍卖典当、成品油、再生资源等商务流通领域统一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全面抓好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4.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8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42万元,增加3.85%,主要原因是调整经费。
(二)支出总计114.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2.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万元。
2.项目支出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18%。主要包括执法检查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2万元,增加3.85%,主要原因调整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3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2万元,增加3.85%,主要原因是调整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万元,占9.97%;卫生健康支出6.32万元,占5.5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24万元,占74.23%;住房保障支出11.82万元,占10.2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5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6.3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6.3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调整预算。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24万元,具体包括: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2.7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50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增加项目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1.8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8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3万元,比上年增减少2.57万元,减少17.8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0”“0”等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0;二是0;三是0。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0;二是0;三是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国内招商引资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指标自评得分100分;二是预算执行率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本级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