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15

 

朝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加强教育设备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和质量管理。实验教师、图书馆教师、信息化教师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


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7.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5.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0.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8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主要是XX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56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长。

(二)支出总计116.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8.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8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5万元。

2.项目支出17.6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14%。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48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19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09万元,增长0.8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8万元,项目支出17.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8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项目年初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84.01万元,占7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占16.79%,卫生健康指出5.99万元,占5.14%,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占6.04%。

1.教育支出84.01万元,具体包括:

(1)教育管理支出11.30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物等支出。

(2)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3)其他教育支出66.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59万元,具体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改革支出7.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6.3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71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6万元,自评平均分99.71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36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6.36万元,完成预算的79.5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决算表

朝阳市教育局-整体自评表

朝阳市教育局-项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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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