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朝阳市统计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依托全市政府网站平台,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共到位。(综合科、数据科、办公室会同各相关科室)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办公室、综合科会同各相关科室)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辽宁朝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保障,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安全防护。(综合科、数据科、办公室会同各相关科室)
二、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分管领导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二)强化培训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学习和培训课程,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接受社会监督。重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统计信息公开
(一)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以统计监测月报、统计公报、普查公报、统计年鉴、月度和季度朝阳经济运行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全市经济信息,进一步丰富社会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
(二)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普查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普查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继续做好财务和人事信息公开。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及时公布重要人事任免信息等。
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