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6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上升。在此特殊时期,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等传播疫情风险行为较为突出,影响恶劣。为进一步落实市纪委监委印发的疫情防控“十严禁”纪律要求,现就几点重点事项重申如下。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近期要坚持“两点一线”工作模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和社会面接触,确保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绝对安全、顺畅运行。


2.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指令落实,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3.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等行为。


4.严格控制会议及培训频次和规模,确需组织的,要控制参会人数,并规范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5.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市纪委监委将于近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顶风违纪,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从速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朝阳市纪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V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