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朝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朝阳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线任务,坚持“四个不摘”,紧盯“两高于”目标,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召开3次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制发部门政策文件11件,其中主动公开10件,不予公开1件。在政务新媒体“朝阳市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文件、全市及各县(市)区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做法等信息共计61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审核上网信息,把好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做好涉密信息筛查、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网站和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实时关注网络状况,落实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在市政府网站平台“朝阳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发布信息共计238条,内容涵盖信息公开制度,巩固衔接政策及资金,重大会议,新闻宣传,政策文件等各方面。

(5)监督保障与责任追究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监督保障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全局相关业务科室排查核查发布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监督考核,将日常督查监测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能力和机制得到了有效提升,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机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明晰了工作程序,但仍然存在监管机制不健全、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缺乏专业人员和系统学习等短板。

针对上述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及时指导整改存在问题,切实发挥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公开主阵地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级和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探索文字、视频、动漫等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政策文件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号作用,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泛报道典型亮点,营造浓厚氛围。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和巩固衔接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工作。

二是强化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围绕“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主题,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接续奋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文件及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走进利民热线” 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心关注问题。利用网站及新媒体做好政策的发布及深度解读工作。

三是持续加大巩固与衔接政策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广泛宣传我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探索实施的创新举措,“2355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模式、“1233”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式、乡村振兴学校建设等,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