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度,朝阳市文旅广电局按照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文旅广电系统相关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规划计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管理信息、重点项目、建设动态等。截止2022年12月末,我局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充实完善内容100余条;有效文件358条,不予公开的96条,依申请公开的228条,主动公开文件34条;已通过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了疫情防控信息共5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次。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数字化应用,统筹发布重要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力推进我局网站群升级改版工作,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129号)要求,遵循集约化原则,配合政府统一建设了市政府网站群。持续深化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持续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实时监测、问题整改。截止2022年12月末,我局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充实完善内容100余条;通过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了疫情防控信息共50余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其他相关平台建设。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一是严肃纪律,强化责任。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二是对照文旅系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做好问题整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良好。我局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对我文旅系统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进行监督考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8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 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 0 0 0 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0 0 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丰富公开栏目内容。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利用政府网站及其信息平台,丰富公务公开栏目内容与形式。

2.保证信息更新,注重信息公开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及时保障公开政务信息内容,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

3.做好宣教,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力度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2022年5月15日,在第十六个政务公开日即将到来之际,朝阳市文旅广电局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朝阳市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筹备、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充分利用单位LED大屏,在5月15-20日图书馆、北塔、群众艺术馆等循环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行政务公开宣传,创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通过朝阳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朝阳文化云平台对本单位开展的线上、线下活动进行宣传展示;将免费开放等相关制度安排、文件规定等张贴于活动教室走廊、一楼大厅显著位置,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做到主动公开,适时更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文旅广电体育文物系统的政务公开意识,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