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要求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生态环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向市委报送信息129篇,向市政府报送信息132篇,向市政府报送重点部门重要信息2篇;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1302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28,微信674条);在《朝阳日报》《燕都晨报》、朝阳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刊发稿件达2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修订了政务公开要点。认真组织梳理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责,结合落实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点,全面梳理和编制单位公开事项。根据各科室职责进行维护任务细化分工。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局网站、朝阳日报和局公告栏等渠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对重要生态环境工作和社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重大事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使其更好地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网站进行多次改版升级,不断完善网站结构和功能模块。设置了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信息、环境管理、政民互动、党群、政务服务七个功能板块,下设通知公告、环境要闻、人事工作、法律法规、环保大事记等46个子栏目。政务新媒体,现共开设微博账号(朝阳市生态环境)和微信公众号(朝阳市生态环境)2个新媒体平台,每个工作日都更新信息,发布原创内容。  

(五)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我局制定了《朝阳市

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朝阳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公开的内容不彻底。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下,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方面研究思考的不够;

二是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受主观和客观条件限制,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在政务信息发布管理上,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凡是涉及政务公开的内容,都由经办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二是牢固树立公开意识,切实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理念。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加大“真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的一次性告知企业、群众。

三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衔接。

四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制度,保障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保障发布信息的数量;加强新媒体、自媒体等新的公开形式建设,加大环保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对平台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不正常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完善平台服务功能,确保公众咨询的问题能及时予以答复;对平台存在的错链和断链的问题,要完善链接审核机制,严格岗位职责;对于平台安全防范问题,进一步完善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紧紧围绕“以政务公开为契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让中国更美丽”的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创新举措,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LED大屏、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

(二)制作了“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环保城市宣传片《远方来客恋凌水》、抗击疫情宣传片《坚守——抗疫路上并肩同行》、环保系统职工演唱的“六五”环境日主题歌《让中国更美丽》,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被中央、省、市网络平台采纳并进行宣传播放。

(三)召开了以《贯彻新发展理念  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题的2次新闻发布会;参加了1次利民热线走进直播间活动,主动讲解、回应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