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
(2023年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法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对辖区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具体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检验、牌照证核发、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审验核发、交通标志线设置管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同时,对五个县(市)局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设置有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中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交通宣教中心、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大队、交通管理综合监察中心、交通安全管控中心、车辆管理所、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支队、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一大队(双塔)、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二大队(龙城)、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三大队、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四大队(铁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一大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二大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三大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四大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五大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六大队等所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第二部分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支队2023年预算收入6,636.71万元,较上年减少19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预算支出6,636.71万元,较上年减少192.7万元,具体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5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66万元。
二、关于2023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运行经费2,369.85万元,较上年增加29.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置表单格式影响,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费用列入本年公用类经费;二是在安排项目支出中压减了专项业务费预算。其中:(一)基本支出运行经费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369.85万元,包括:办公费60.07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6.42万元、电费19.26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143万元、物业管理费4.28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租赁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17.29万元 、劳务费1832.7万元(含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和社保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9万元;(二)基本支出运行经费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三)项目支出运行经费0元。
三、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预算暂未安排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根据实际项目需求情况,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进行调整或追加政府采购预算。
四、关于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公”经费预算数192.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192.54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交警执法执勤摩托车,按财政预算定额列入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
五.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1日,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有汽车66台、摩托车46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财政预算暂未安排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在年度执行中按实际项目需求进行调整或追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按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情况,实际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以实现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等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2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2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反恐怖(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2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2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方面的支出。
2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及训养的支出。
2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