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提升” 朝阳市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5


一、整改任务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铁路运输比低于国家80%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三个台账”。2021年9月底前,组织各市做好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信息核验,完成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包括有铁路专用线及无铁路专用线)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台账。建立完善相关运输量信息统计举措,形成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后,按月反馈督导和验收单位。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2021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省(中)直及省与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疏堵结合,严格落实对各级政府运输结构调整成效督查考核。

(三)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未达到80%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科学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公转铁”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实施,2022年年底前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1年9月底前,通过召开大型工矿企业座谈会、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完成了朝阳市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包括有铁路专用线及无铁路专用线)的摸底排查和信息核验工作。朝阳市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共有4家:国家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和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完善了相关运输量信息统计举措,形成了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并将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后,按月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

(二)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召开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会议,调度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全市成立以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市交通、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铁路朝阳营销事业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市铁建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投集团等下属单位主动做好对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加强与国家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和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沟通联系,以月为单位,按时调度整改进展情况。

(三)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并协助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一企一策”凌钢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的措施》,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并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22年12月,国家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2家企业大宗货物铁路1-12月份运输比为100%,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大宗货物1-12月份铁路水路运输比达到97.13%,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宗货物1-12月份铁路水路运输比为83%,均达到国家80%的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3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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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