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力。此次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量虽比第一轮督察时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不下。
其中涉及我市群众环境信访问题229件。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切实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深入排查和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 4660 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分类办结要求和销号条件进行整改,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其中,一般性群众举报问题,2021 年年底前整改到位;疑难性群众举报问题,2022 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和整改任务相关的群众举报问题,与整改任务同步完成。
(三)实行群众环境信访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挂牌督办 12 件;各地区从督察交办重点案件、重复举报率高案件、与第一轮督察重复案件中,确定一批挂牌督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四)建立盯办和复查回访制度。对本轮督察交办重点群众环境举报问题,专人负责,每月盯办或复查回访,直至问题解决。
(五)在办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工作中,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接访下访等制度,深入排查并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2021—2022年,全市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事项2650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98%,增强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229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加强调度和督导,确保整改成效。截至2022年底,229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三)实行群众环境信访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对5件群众环境信访重点问题实行省级持牌督办。截至2022年底,全市1件省级挂牌督办和5件市级挂牌督办群众环境信访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严格落实盯办和回访制度,对第一轮督察重复的25件及本轮督察交办的40件重点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指定专人按月调度信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市级回访,促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在办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工作中存在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至2022年底,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全市共计问责236人,其中党委、政府及部门问责41人,纪检监察机关问责195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