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工信发【2023】5号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置换建设项目投产前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2023-02-28


朝工信发〔2023〕5号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炼钢产能置换建设项目投产前验收意见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凌钢《关于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置换建设项目投产前给予验收的请示》(凌钢股份[2023]2号)文件。2023年2月21日,我局受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依据2021年工信部新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组织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和省工信厅冶金处工作人员,对凌钢炼钢产能置换建设项目的退出设备情况和项目建设与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一致性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结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出具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置换建设项目投产前评估报告》结论,意见如下:

1.凌钢3×35t转炉系统已经停产,主体设备完成去功能化,且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2.凌钢新建120t转炉系统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与产能置换方案公告的结果一致。

本次现场验收结束后,凌钢将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出具的报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35t转炉系统停产及拆除情况说明和影像资料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及时向省工信厅进行情况报告。同时要按期拆除完设备,并保证施工安全。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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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