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推动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企业发展质效 ——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4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与装备制造科科长 戴爽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访谈栏目。我们关注到当前正在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的申报工作。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与装备制造科科长戴爽,就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的申报工作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戴科长您好,请问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具体指的是什么?

【戴爽科长】主持人您好,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文件精神,创新型中小企业属于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中的第一个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培育选拔。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主持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方式及要求是什么呢?

【戴爽科长】申报方式为线上申报。企业可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申报。目前采用全年开放申报,季度评价的方式,每季度首日0:00-每季度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依据分为直通条件和评分条件。直通条件包括(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满足直通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可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主持人】那其他企业申报有什么条件呢?

【戴爽科长】申报条件包括六条:一是在辽宁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二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企业主导产品(技术)进入市场(技术运用)2年以上;五是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六是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参与评价。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

【主持人】非常感谢戴爽科长的解答,相信一定会对企业申报有所帮助。

【戴爽科长】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解读,如果企业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局科学技术与装备制造科,联系电话是:0421-292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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