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抓好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营造良好商务环境,现把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薛大新 局长
副组长:刘永新 副局长
杨运鹏 副局长
王希为 副局长
金海欣 副局长
成 员:王 舰 办公室主任
邢云平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主任
雷通洲 自贸区政策推广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东义 电子商务科(流通业发展科)科长
成海涛 商贸运行指导科科长
孙 轶 市场信用建设科科长
于 波 园区建设服务科科长
潘佳启 对外开放科科长
季美佳 现代物流科科长
俞海城 北票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庆江 凌源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姜 波 朝阳县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姜 渭 建平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洪阁 喀左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国华 双塔区商务局副局长
景宏广 龙城区商务局招商中心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安全,负责机关日常安全工作,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商务领域机关安全生产的纪检监察工作,对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并纳入干部考核。
3.自贸区政策推广科(政策法规科):承担朝阳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的综合、调度、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电子商务科(流通业发展科):负责监督管理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等流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5.商贸运行指导科:负责指导全市批发、零售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商贸综合体内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自查自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市场信用建设科:负责指导全市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美发美容、洗浴、洗染、人像摄影、家政服务等行业领域及有关大型经贸展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的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自查自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园区建设服务科:负责督促各地区、有关部门在经济开发区提质升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园区发展规划和安全准入标准。
8.对外开放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外商投资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9.现代物流科:负责指导全市商贸物流、仓储(含冷库)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其他科室:负责协助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和包保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
1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属地商务领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商务领域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维护商务领域生产安全。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成立或调整本地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督促各商贸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人落实好行业指导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督查,履行职责。各科室、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部署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好分管行业和属地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开展安全工作保障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每月针对分管行业开展常态化检查,尤其是重要时间点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完善内业管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附件:1.朝阳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组分组安排
2.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
朝阳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朝阳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刘永新
成 员:王舰、袁悦、邢云平、雷通洲
负责指导检查喀左县。
第二组
组 长:杨运鹏
成 员:李丽丽、姜鑫、于波
负责指导检查凌源市、建平县。
第三组
组 长:王希为
成 员:潘佳启、李世博、蒋亮
负责检查朝阳县、龙城区。
第四组
组 长:金海欣
成 员:季美佳、成海涛、孙轶、李东义
负责指导检查北票市、双塔区。
附件2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备注 | |
1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 ||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 ||||
2 |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 ||||
办公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情况;有否疏散出口、有否标志、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放置地点、有效期 | ||||
3 |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和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 ||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 ||||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4 |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
应急预案 | ||||
促销活动方案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备注 | |
5 | 消防器材 | 配置到位,齐全、有效、合理 | ||
灭火器应置于设定位置,无障碍物,摆放稳固,没有埋压 | ||||
灭火器筒体完好,铅封完好、压力完好 | ||||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 ||||
消防栓供水通畅,水压充足,阀门试开正常;消防水池水量充足,消防水带完好,数量准确,无挪作他用 | ||||
6 | 用电安全 | 线路开关有无裸露线头 | ||
线路是否规范、固定好 | ||||
线路是否靠(贴)近高温物体 | ||||
线路是否被埋压、浸泡 | ||||
7 | 燃气、醇基燃料安全 | 签订燃气或醇基燃料供应合同、安装报警器等。 |
企业名称:(盖章、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