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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执法攻坚战全面打响
发布日期:2023-03-30

进入春季以来,我市大范围持续干旱少雨,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随着春耕生产临近,农事用火、生活用火明显增加,森林草原防火面临严峻形势。为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防范遏制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率先谋划,提前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年初以来,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市公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警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发布了《朝阳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的通告》,为有效防范和扑救我市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了保障。

要从源头上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需要从转变群众的行为方式入手,因此,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显得尤为重要。一个时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盯重点,联合林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森林草原防火政策法规和基本常识、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特别是失火案和放火案的典型案例进行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还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协同林草、应急、电力、文旅等部门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林场等重点区域和输电、化工等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排查力度,分门别类建好责任主体台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责任、措施清单,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市公安局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联动,共同做好森林火险预报,提前发布高火险警报。为尽最大可能发现隐患、封堵漏点,市公安局与各责任单位不断完善联防联治体系、联防协议,划定联防区域,落实联防责任,在高火险期形成了设卡抓“点”、巡护查“线”、巡山搜“面”、监控管“片”的防火格局。通过路口检查员看护、地面护林员巡护、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火情监控,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火险区实施网状覆盖,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此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还牵头,与林草部门联合下发了《联合开展“扫雷2023”暨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2023年春季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职能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惩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7起,侦破6起,刑事拘留5人,监视居住1人,行政处罚33人,口头警告363人。

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3月5日21时50分许,凌源市刘杖子乡西南沟发生火情。属地派出所和森林公安闻警而动,迅速查明了犯罪嫌疑人于某酒后情绪失控,点燃路边柴草多处,任其蔓延至山林造成火灾的故意纵火犯罪事实,并将其刑事拘留。

3月7日上午8时许,朝阳县木头城子镇西三家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系该村村民刘某在自家耕地烧荒,不慎引发火灾,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较大,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7日11时许,喀左县中三家镇孤山子村村民廉某在耕地内燃烧秸秆,引发火灾,损失重大,村民廉某被刑事拘留。

3月10日15时30分,凌源市三道河子镇白杖子村村民霍某(女,74岁),在自家农田烧荒,引发大火,火灾过火面积虽还在勘测调查,但是造成的损失已无法挽回,难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3月19日上午11时许,北票市凉水河镇骆驼营车站南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公安机关于次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据其交代,当日其在给妻祖父上坟时,不慎引发火灾,刘某也已被刑事拘留。


市公安机关提醒:我市目前处于森林草原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防火区内的违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并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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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