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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4-28

广大市民朋友们:


   《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在文明城市创建的进程中,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丰润的道德文化滋养,离不开《条例》施行的法规保障,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践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理解《条例》的学习者。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实践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准确把握《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不文明行为禁止的要求,积极在学《条例》、讲《条例》、引领文明风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争做宣传《条例》的传播者。《条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维护城市文明的“大家规大家训”,需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多种场合和机会,通过短信、微信等传播方式,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条例》,更大范围地传播《条例》、传播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使《条例》转化为广大居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让文明之风吹遍朝阳大地。
   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条例》,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礼貌待人,行为得体;公共场所文明有礼,爱护公共设施,规范养犬,维护公共环境;行路驾车文明有礼,车窗不抛物,路边不乱停;邻里相处文明有礼,与邻和睦,互帮互助;婚丧嫁娶文明有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文明行为时时处处事事可见,以实际行动争做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朝阳人。
   争做落实《条例》的维护者。《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我们要以主人翁姿态,主动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管理、公共环境、交通秩序等;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等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扬正气,让文明之花遍地盛开,努力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朝阳贡献力量!


朝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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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