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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多项异地就医结算便民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3-05-08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异地就医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日前,我市推出多项便民惠民政策,持续提高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性。


完善异地就医转诊政策。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视为有效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可同步享受本地待遇。不仅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享受我市待遇,跨省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回我市就医的,也同样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执行我市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临时外出备案免申即享。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不用申请临时外出备案,即可享受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


出院前可补办备案手续。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结算前补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即可按相关政策享受待遇。


省内异地生育住院可直接结算。参加朝阳市生育保险的女性,在辽宁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按朝阳市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报销生育住院医疗费。


据了解,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加大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最大的参保利益,让惠民举措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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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