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鹤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住建局
(一)发挥政府统筹力,引导行业加速良性整合。近年来,朝阳市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效能整合,让政府作用更加有为有效,让各行各业“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匹配,激发市场活力。尤其是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供给端的创新突破作用和市场需求端引领作用科学统筹,把规则制定好、把权放到位,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引领投资方向,让各级各类市场有序、规范、健康运行。各级政府不能当“甩手掌柜”,但要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把营商环境营造好,吸引市内外各领域有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市场优势的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根据经济和市场发展规律推动各行业优带劣、大带小、强带弱、相生互补的战略重组和产业重塑,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号召力的本地企业,构建朝阳地区高水平的产业集群和高质量的经济市场。
(二)拓宽融资渠道,适度信贷支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房地产的表述主要涉及两大方面。一方面,需求端应“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另一方面,供给端须“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防止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023年房地产发展的总方向就是促需求、增信心、防风险。防范化解房企风险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改善消费预期、维护市场稳定。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民生产业,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央行银保监会坚定执行中央确定的支持房地产“脱险化困”政策要求,“金融支持16条”、“三支箭”、“四项行动”持续落地,促进“金融-房企-销售市场”渠道顺畅。
(三)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程序。近年来,我市在行政审批改革上贯彻落实“三提三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行“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改革,推进联审部门、联审范围、联审内容、联审时限做“减法”,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电子化,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办事流程,使企业只进一扇门,着力解决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为保障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各审批部门还为项目业主提供更贴心的“保姆式”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获得感,提高建设项目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今年4月14日,市住建局召开了企业家房地产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给予解决和吸收到今后工作。
共同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17日,市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通报了《朝阳市亲清政商交往清单(试行)》和助企发展的相关措施。会议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等要从骨子里为企业家着想,主动服务,靠前服务。
(四)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消费,减少库存。多年以来,为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激活消费潜力、引导投资融资、维护供需平衡、促进市场良性循环,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和商品房销售增长率都在省排名中位置靠前,取得良好效果。尤其在历次举行的房交会上,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引导消费、惠民利企。2023年举办春季房交会。成交房屋2305套,成交额11.2亿元,预计增加税收8819万元。2019年以来,我市商品住房库存和去化周期一直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市年末平均去化周期2019年为12.9个月、2020年为13.4个月、2021年为7.9个月、2022年为8.9个月,2023年2月末为9.8个月(见下表),商品住房去库存平均去化周期每年均保持在省考要求的18个月以内合理范围。
2019年-2023年2月份商品住房去库存情况 | |||||||
单位:万平方米、月 | |||||||
年度 | 全市 | 市本级 | 北票市 | 凌源市 | 朝阳县 | 建平县 | 喀左县 |
2023 | 9.8 | 1.3 | 13.3 | 12.4 | 22.6 | 14.0 | 16.0 |
2022 | 8.9 | 1.7 | 14.2 | 13.0 | 15.4 | 14.1 | 14.5 |
2021 | 7.9 | 3.6 | 16.0 | 9.0 | 12.0 | 10.4 | 10.7 |
2020 | 13.4 | 15.5 | 16.6 | 6.7 | 1.9 | 17.4 | 13.1 |
2019 | 12.9 | 13.9 | 19.8 | 15.0 | 14.6 | 9.5 | 9.1 |
(五)加强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净化市场环境。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出台制度文件,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出台了《朝阳市治理房地产领域失信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朝阳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朝阳市商品房维修资金监管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时又开展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规范市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六)坚持正确舆论引导。房地产行业在中国经济中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住房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涉及到政府、房地产企业、购房者的利益关系和金融、财政、股市等方方面面的领域。在复杂特殊的房地产形势面前,我市每个媒体成员都突显出大局观念,以民生视野正确引领舆论导向,把房地产行业带上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平台,正确解读宏观调控政策、合理引导大众对住房的理性需求。坚持以安居为目的,引导人们形成梯度住房消费思维模式:由租到买、由买旧到买新、由买小到买大、有买普通到买高端等,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可持续的住房消费观念。
我市各媒体及时根据党中央的大政方针,积极营造“房住不炒”定位氛围,告诉市民住宅的最基本的功能是给人们提供入住的空间,而不是交换价值;明确住宅使用价值的区位因素、产品因素、服务因素,引导大众认识“人人有房住”和“人人有住房”这两个观念。我市媒体平台开放、自由,为市民提供了广阔、专业的讨论平台,为人们传达多角度的住房政策信息,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建立公平市场规则方面起到引导作用。
(七)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政策的协同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风险防控,及时协调解决市场运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已成立了“朝阳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住建、市场监督、自然资源、金融等11个部门职责;建立了“朝阳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协调机制”;成立了“朝阳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二、市发改委
(一)贯彻落实政策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关于支持房地产行业各项举措,全力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将文件政策落地落实,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数量、保房地产企业数量,保存量促增量,持续释放政策利好,稳定市场预期。
(二)推动房地产市场复苏回暖。坚持房住不炒,鼓励合理住房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基础作用,推动开展房交会促销活动,鼓励二手房交易与新建商品房销售享受同等补贴支持政策。落实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支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实施落实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用途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鼓励对抵押银行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可以“带押过户”,不用提前还贷即可办理过户。
(三)加强对房地产业金融支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停工停产的房地产企业,适度降低贷款门槛。支持设立并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根据各县(市)区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合理调整提取频次。
三、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第二条第四款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为落实国家及省“房住不炒”政策,我市新挂牌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基本按照100%收取竞买保证金,出让金一次性缴清。一是为控制土地溢价率,稳定房价;二是筛选融资能力强,资金宽裕的房企,为后续开发建设提供保障。目前,我市每年挂牌的房地产用地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开发商拿地积极性也较高。因此,建议维持竞买保证金100%比例,出让金一次性缴清规则,达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目的。
四、市市场监管局
依据工作职能,我局依法对房地产领域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格式合同、企业信用等方面实施“严防、严管”举措,持续强化对房地产领域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通过加大对我市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介房地产广告的抽查监测频度、开展广告咨询服务及实地行政指导、发布“广告审查提示(发布指引)”、强化监管、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等手段,有力规范了我市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2.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督促商品房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品房经营者责令其改正。
3.配合住建部门大力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了合同签约履约行为,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借助双随机检查以及投诉举报线索,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4.指导房地产企业按时填报并公示年报。对未按时年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符合移出条件的,通过辽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支持企业重塑信用。
五、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朝阳市的房地产业经过近十年黄金时期的高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在三年疫情期间,受内外两个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一度出现低迷,随着2023年国家层面对房地产方面的扶持政策发布,房地产领域又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的稳定发展、良性循环对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在朝阳市房地产领域,市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执法项目,对房地产领域实施“严格管理、公正执法”模式,因企施策、事前监管,避免出现企业因擅自更改规划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房地产建设领域出现的市民投诉多的企业,随接随办的同时,及时通报其他责任部门。对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和发布不实信息对购房人造成误导从而引发投诉的行为,规划监察大队执法队员及时介入、坚决查处。2022年,市综合执法局共检查施工工地11个,参与验收6处,实施行政处罚2家,整改1处。
下一步,在市住建局牵头成立联合监管机构时,市综合执法局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为朝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繁荣发展贡献我局的力量。
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