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对幼儿园、校园周边临时停车加强管理的建议》第11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19
尊敬的韩子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幼儿园、校园周边临时停车加强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科学设置限行时间和限时停车路段,减少周边居民停车与接送学生家长车辆停车冲突。目前,交警支队已将燕都小学、光明小学等8所学校限行时间和路段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切实不断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二、优化校园周边停车管理。结合校园周边交通流量和周边居民停车需求,科学调整允许停车时间,目前松江路四中路段限时停车时间已经改为19时至8时允许停车。
三、倡导延伸校园接送通道。交警支队协调市教育局对市区重要学校进行全面排查,为避免学校门前拥堵,疏散接放学家长人群,要求所有学校必须延伸接送通道,并安排家长志愿者和学校保安管理秩序。
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坚持宽严相济,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民警现场执勤时以说服教育纠正违法行为为主,电子警察查处逆行,不遵守通行时间规定和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扎实部署实施“护学岗”。目前,市区常规高峰勤务点位86个,交管部门平均每天单次高峰执勤警力186人,早晚高峰覆盖了市区24所中小学。
六、积极推动校车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公安部门在校车管理方面负责的各项工作,鼓励发展城市校车,全市7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校车办,负责辖区校车管理,督促校车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统筹学校做好乘坐校车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宝贵建议,交警支队将积极协调教育部门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严格管理队伍,强化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管理水平。
2023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