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答复: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5-29


王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聘用法律顾问的提案”》已收悉,市司法局对该提案内容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相关建议意见,现将提案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基本情况

一是我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初具规模。我市自2014年开始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4年-2020年,朝阳市人民政府聘用法律顾问11人,2021年度聘用政府法律顾问28人。其中,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13家行政机关单位聘用常年型法律顾问17人,聘用协议由聘用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后报市司法局备案;市政府聘用单项型法律顾问11人,由市司法局分别与8家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协议。2022年市委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17名,聘期5年,2023年17名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在聘期内继续聘用,市直12家行政单位共聘用了19名法律顾问。

二是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工作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中央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100号)、中共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落实中央、省工作要求,我市于2014年制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已废止)、2019年制发《朝阳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废止)、2022年制发《朝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现正施行),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人民团体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这些制度对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法律顾问职责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在我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硬性要求和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断凸显。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近几年,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及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参与调解重大信访矛盾;审查政府招商引资协议、行政协议;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活动;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等。法律顾问在各行政单位依法行政过程中提供了智囊团的作用,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了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增强了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了行政风险,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我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顾问管理存在一定困难。2021年度朝阳市司法局代市政府聘用政府法律顾问28人。其中,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13家行政机关单位聘用常年型法律顾问17人,聘用协议由聘用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后报市司法局备案,聘用人员由司法局进行考核管理。但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各行政单位业务不同,应予服务的内容和标准也不尽相同,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障碍。二是根据《朝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朝阳市律师协会负责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各机关单位可以在法律顾问人才库中进行选聘符合本单位业务需求的律师,或者由朝阳市司法局进行推荐后,与律师签订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的,直接进行解聘。这样有助于各行政单位业务的开展,同时也是对顾问的一种制约。

(二)法律顾问履职积极性有待提高。从调研的情况看,外聘法律顾问,大多采用固定费用和案件代理费结合方式支付报酬,固定费用每年1-10万元不等,这与市场法律服务相比,落差非常大,因而导致他们不愿意将精力过多投入党政机关的法律事务中,以各种理由推脱或敷衍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事项涉及面广、类型繁杂、新事物多,因此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还要有丰富的行政管理和法律实践经验;既要懂法律,还要懂政策。外聘的法律顾问,因不熟悉行政管理情况,行政法知识欠缺,对政府运作程序了解不深,对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不透,他们提供的法律服务有时难以满足政府对法律顾问服务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落实提案建议,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将法律顾问制度推向深入。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有力有序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根据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通知》要求,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所属各工作部门,普遍建立以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为主体,外聘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编印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名录和机构名录,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并进行动态调整,供党政机关选聘法律顾问参考。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2023年2月17日,朝阳市司法局组织了第一期全市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法律顾问大部分是本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但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其他方面了解不多,根据法律顾问工作需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与党校、行政学院、律协等协同配合,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培训教育机制,有针对性地对法律顾问进行本专业领域以外的行政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将政府法律顾问培养成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从提升法律顾问素质入手,促进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聘请的法律顾问落实管理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同时科学制定薪酬标准,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加大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考核力度。我们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加强党政机关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将党委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一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落细。

    五是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络沟通,强化经费保障。市司法行政部门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将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有聘用需求的单位于年初向财政局报送申请进行审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也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共同推动我市法律顾问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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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