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应届考入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救助
发布日期:2023-08-10
记者8月8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应届考入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市对由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高考入学救助金。
户籍在双塔区、龙城区,参加2023年应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录取的由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领此次救助金。具体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享受相关教育帮扶政策的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同为两个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享受一次救助;考入军校学生、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及往届已领取高考救助金但未入学的复读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救助标准为,考入本科院校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考入专科院校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
救助金申办程序为一站申办、审批发放。申请高考入学救助金的学生需持国内《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簿、身份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截屏下载的高考录取结果网页,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到建设银行朝阳分行办理银行卡和申请手续。申办时间自8月1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建设银行朝阳分行地址在朝阳大街4段52号,联系电话2800323。专项救助由民政部门审核受救助者身份信息、乡村振兴部门审核享受扶贫政策身份信息,教育部门审核考生信息和高考录取信息,财政部门发放救助金。救助金实行银行化发放,直接存入学生银行卡。
教育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立即到指定地点进行救助申请,以免错过救助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