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日期:2023-08-22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配合做好全市在京津冀地区开展的招商引资推介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筹办工作;

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行业发展、产业转移等情况的调研,收集、整理、反馈招商引资工作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商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


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0%。主要是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9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朝阳市京津冀为新增预算单位。

(二)支出总计8.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9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朝阳市京津冀为新增预算单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今年支出增加8.9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朝阳市京津冀为新增预算单位。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6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0.62万元,占6.9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2万元,占72.93%;住房保障支出0.94万元,占10.5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8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0.6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6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2万元,具体包括: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5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0.9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0.9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无公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无公车,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5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33.95万元,自评平均分99.7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0”等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我部门在2022年度无项目。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效用,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2年朝阳市京津冀招商局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