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8-23


附件2

 

市执法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市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等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监察验收报告》。

(三)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行使民政殡葬管理方面户外搭灵棚、设灵堂,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洒纸钱、销售冥品等行为的行驶证处罚权。

(八)负责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队风队纪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

(十)负责对各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和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及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访投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城区内停车场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执法职责分工。上述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集中行使,其他行政处罚权仍由原部门负责行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执法局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 朝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4242.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242.8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8.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66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1088.07万元,增长985.43%,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重新整合,部分职能划转项目资金增加;二是部人员提职晋级,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34242.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65.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68万元。

2.项目支出29977.7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55%。主要包括公益岗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工伤保险40.05万元,广告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39.59万元,清理粉刷小广告20万元,城管制服装备专项经费62.9万元,城市管理考评奖补经费6.46万元,市政电费1380.35万元,道路稽查大队稽查专项4万元,2022年朝阳市新增债券资金(狼山项目)8932.42万元,城市维护养护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费12736.10万元,偿还凤凰组团借款5734.6万元,2022年春节除雪费用100万元,防汛经费32.4万元,拆除违法建设清运建筑垃圾经费42.22万元,综合执法局新华地下商场安全性鉴定费用18.98万元,增量污泥处置及运输费827.62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此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此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此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1088.07万元,增长985.43%,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重新整合,部分职能划转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部人员提职晋级,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未形成年末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24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5.12万元,项目支出29977.7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088.07万元,增长985.43%,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重新整合,部分职能划转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部人员提职晋级,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8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8.5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8.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99万元,占2.66%;卫生健康支出174.56万元,占1.12%;城乡社区支出14759.75万元,占94.74%;住房保障支出230.23万元,占1.4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9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5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4.68%,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1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6.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7%,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0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2.78%,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预算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9.16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人员保险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8.19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人员工资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74.5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62.47万元,主要是在职员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67%,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预算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5.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0%,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6.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5.83%,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14759.75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60.40万元,主要是在职员工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3%,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31.66万元,主要市区提升等项目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2%,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384.35万元,主要是市政电费、道路稽查专项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72.67%,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预算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9801.66元,主要是2022年局本级朝阳市新增债券资金项目、中心工资及办公费,决算远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该科目支出为年中职能重新划转后产生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827.62万元,主要是增量污泥处置及运输费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4.06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年初无预算,年中职能重新划转后产生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0.2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0.23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4.26%,决算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家二级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4.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8664.30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8570.70万元,主要是偿还凤凰组团借款5734.6万元,城市维护养护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费12736.10万元,除雪费用1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4%,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防洪(项)32.4万元,主要是2022年防汛经费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决算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预算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61.20万元,主要是拆除违法建设清运建筑垃圾经费42.22万元,综合执法局新华地下商场安全性鉴定费用1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决算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9.7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三公经费抽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2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年初预算。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年初预算。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2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69.7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三公经费抽减。比上年减少22.21万元,下降23.26%,主要是抽减资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8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5.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516.20万元,降低68.84%,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检查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6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5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808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4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5741.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1.82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039.58万元,自评平均分98.71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我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未对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0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

汇总—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五部分 附件

 

 


所属二级单位公开表格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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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