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8-2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二)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省、市常规性统计调查任务和临时性专项统计调查任务。

(三)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编制计划、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为全社会提供统计信息。

(四)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统计监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五)指导全市统计体制和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全市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统计局本级

2.朝阳市统计普查中心

3.朝阳市统计事务服务中心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45.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5.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5.62万元,增长28.54%,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745.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87.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2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17万元。

2.项目支出58.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9%。主要包括第五次经济普查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64.67万元,增长28.3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0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支出计划合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79万元,项目支出58.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67万元,增长28.3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51万元,占8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9万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27.61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38.53万元,占5.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5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6.2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活动(项)29.0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等支出,不能与年初预算作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未列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6.9万元,主要是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经费等支出,不能与年初预算作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未列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8.3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8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缴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1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0.27万元,主要是阳光工程保险支出,不能与年初预算作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未列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96万元,主要是阳光工程岗位补贴支出,不能与年初预算作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未列入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7.6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29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4万元,主要是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7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8.5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5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费用。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两年均未发生此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费用。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5.77%,主要是相比去年用车量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和加油,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95.24万元,自评平均分99.5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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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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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03朝阳市统计工作服务中心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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