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朝阳调查队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朝统发〔2023〕12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调查队: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要求,朝阳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朝阳调查队拟于9月中下旬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为“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本地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统计开放日是统计系统推进统计公开透明的重要品牌活动,拉近了政府统计部门与统计服务对象间的关系,也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价值的认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中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县(市)区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职责使命,立足统计职能,运用统计成果,以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积极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展现统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改革举措,以实际行动助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聚焦迎接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围绕主题主线,细化活动方案,设计配套宣传,利用各方力量提升开放日影响力,促进各界对经济普查的支持。各县(市)区要及时发布开放日活动情况及五经普相关信息,提升传播效果。

强化沟通交流,积极宣传统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第五次经济普查的举措,展现统计部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形象。深化媒体合作,拓展宣传角度和渠道,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推动统计事业改革发展创造有利舆论环境。

二、活动形式

本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五经普主题主线,充分挖掘利用本地资源,广泛借助新媒体传播平台,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开拓创新,将各种宣传要素有效串联,提升宣传感染力、吸引力,进一步提升统计开放日社会影响力。

三、时间安排

请各地于9月12日前上报宣传活动联络员。9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信息报道、活动照片报送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和国家统计局朝阳调查队综合科。

 

附件: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

 

     

附件

 

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统办综合函〔2023〕355号文件认真做好“中国统计开放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沈抚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日前,国家统计局印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国统办综合函〔2023〕355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知精神,扎实做好“中国统计开放日”相关工作,现将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省统计局拟于9月22日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本届开放日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中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重要平台,积极宣传五经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助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活动形式,聚焦主题主线

各地围绕五经普主题主线,充分挖掘利用本地资源,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媒体力量、发挥好本地统计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创新活动形式,多角度宣传五经普的重大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方式、普查特点等,聚焦经济普查服务国家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五经普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

三、精心统筹谋划,提升宣传效果

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开放日活动,细化活动方案,设计配套宣传,利用各方力量提升开放日品牌影响力,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各地要及时发布开放日活动情况和五经普相关信息,积极提升传播效果。

四、加强协作联动,及时总结经验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日传播效果,各地要围绕统一主题,上下联动、强化协作,积极组织本地特色活动,形成宣传合力。请各地于9月4日前将宣传活动联络员、9月2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通过邮箱报省统计局。

联系人:李新宇 024-86892504   吕萌萌 024-86892320

 

                                                                                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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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