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查进驻时,全省尚有9个城市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2021年年底,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0吨/日)开工建设;2022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9月建成投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朝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600 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配置1台600吨/日焚烧炉+1台12MW中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餐厨垃圾协同处置规模为100吨/日,年处理餐厨垃圾3.65万吨,配置一条日处理能力为100吨/日的餐厨垃圾预处理线,占地面积约 72421㎡。工程总投资43719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部分投资39019万元,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部分投资4700.21万元,2023年9月投入运营,项目建设期2年。服务范围: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北票市、朝阳县城镇及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服务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食堂、餐厅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
该项目于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同年12月3日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023年8月6日,垃圾焚烧锅炉吹管工作完成,垃圾焚烧已达到投产运行标准;8月8日开始接收生活垃圾进场。2023年9月15日正式投产试运营。目前朝阳市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全部采取焚烧处理方式,朝阳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国家的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