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商发〔2023〕54号 朝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等9部门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对县域商业工作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将《关于转发商务部等9部门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1.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
2.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3.培育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工作暂行办法
4.省级重点培育县推荐表
5.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提纲
6.典型案例要求
7.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验收达标办法
朝阳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