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工信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朝阳市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关于印发朝阳市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商务部门、税务部门:

现将《朝阳市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工业和信息化 朝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科学技术              朝阳财政

 

朝阳自然资源 朝阳生态环境

 

朝阳商务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税务局

 

20231226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



朝文备注0301



朝阳市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力推动我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9号)、《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科学技术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工信资源〔2022〕2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 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先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和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为着力点,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协同减碳作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促进制造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


强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范、政策制定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指导作用,鼓励企业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聚焦尾矿、粉煤灰等重点固废和产业链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产废企业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化转型,促进产业绿色化发展。

──坚持数字赋能和创新驱动相结合。引导和鼓励采用先进技术赋能产业发展,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视“产学研用”相结合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坚持试点示范和绿色引领相结合。积极抓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创建无废城市、工业资源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等示范单位,强化标杆引领作用,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显著增强,再生资源产业体系逐步完善,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5年,力争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100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工业固废消减工程

1.强化技术改造消纳工业固废。推动全市范围内产生固   废的重点企业生产工艺绿色化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原料优化、梯级利用、短流程、可循环技术,实施长流程工艺系统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制造工艺绿色化,提高系统整体能效。立足传统产业基础优势,加快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鼓励企业以质量、效率为重点,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以下均需要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围绕废石、尾矿、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产业结构,并结合本地区工业固废产生、利用及处置现状,科学制定尾矿、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方向,提高产量高、存量大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推动利用尾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实现就地消纳尾矿推进生态修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复杂难用固废综合利用能力。针对部分固废成分复杂、有害物质含量多、性质不稳定等问题,分类施策,突破复杂难用固废处置利用关键技术瓶颈,加大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开发力度,着力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尾矿综合利用水平。以铁矿尾矿为重点,坚持大掺量、高值化、规模化,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尾矿有价金属组分高效提取、采空区回填、尾矿制砂石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铁尾矿分级分质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尾矿减量。加强分类施策和政策资金引导,推动尾矿大宗固废综合开发利用,全力推动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落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产  废单位依法依规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 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台账,按照“宜用则用、全程管控”的原则,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推动工业产品绿色低碳设计,培育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动将产生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品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产废单位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降低危害性。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降低危害性。2025年完成全部13个重点行业“双超、双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

1.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鼓励建立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加工企业与大型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塑料聚合加工等企业合作,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鼓励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做强做大。培育废钢铁、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引导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提升行业规范化、规模化水平。着重引进再生资源行业重大示范项目,强化重大示范项目带头作用,加大政府服务力度,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提质改造,鼓励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升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水平。(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升工程

1.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引导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向特色园区集中,夯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支撑项目,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不断完善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适时启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创建工作,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产业园区循环化水平。加快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动各园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节能降碳、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和加强污染集中治理,显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工业装置协同处理城镇固废。积极推进企业实施工业装置协同处置技术升级改造,鼓励水泥等行业企业在符合安全环保等前提下,依托现有设备装置基础,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工业设施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等项目,探索形成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废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矿产资源高效清洁利用、工业固废有价组分提取和高值化利用、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共同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鼓励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平台,聚集培养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落实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类推进和指导,按照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将重点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节执法检查,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未如实进行申报登记、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贮存利用、未履行法定程序跨省转移等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打击非法收运、倾倒、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充分运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涉固体废物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开曝光。(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依法落实辽宁省有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促进优惠政策落实落地。为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新固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绿色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机构的积极作用,利用自媒体、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进行宣传,积极鼓励企业参加专题论坛、技术展示和现场交流会,提高企业认知和企业社会责任担当。大力宣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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