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市教育局发布寒假校外培训温馨提示,并公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减轻孩子假期校外培训负担,最大程度保障家长及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提示一: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守护健康成长。市教育局指出,孩子学业的成长发展关键是让孩子提高课堂效率,培养主动思考的能力和自主高效学习的习惯,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家长如果让孩子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兴趣培养、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把孩子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不应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培训,家长和学生们要拒绝参与。
提示二:选择正规培训机构,保证培训质量。市教育局强调,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尽量做到“四看”。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注意实地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等证照,自觉抵制资质不全机构。二看“师资是否合格”,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资质,相关资格证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三看是否在校外培训手机APP内,家长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有资质机构相应证件信息。四看“培训是否超时”,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应晚于20:30。
提示三:理性缴纳培训费用,保障自身权益。市教育局强调,家长和学生在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合同主体要与机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合同内容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规避“霸王”条款。主动索取收费发票,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5000元。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要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提升防范意识,有效规避缴费风险。寒假期间,我市将继续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进行查处。若发现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培训机构或个人,特别是违法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可以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区主管部门举报。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为:朝阳市2855988,北票市5826579,凌源市6991052,朝阳县8997062,建平县7821961,喀左县4863538,双塔区2850061,龙城区257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