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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老颜武为朝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1-19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老颜武为朝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4年1月17日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老颜武为朝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