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统筹与其它门诊类医保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吗?同时享受的情况下可以重复报销吗?
发布日期:2024-01-25
符合门诊慢特病、门诊高值药、门(急)诊抢救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以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虽然这几种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以同时享受,但在单次医疗费用中不可以多项待遇重复报销,即已进入某项待遇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不可由其它门诊待遇报销。在这里,拥有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要注意,要了解本人本季度或年度的门诊慢特病限额使用情况,避免单次就医开药超限额情况发生,如果超限额后仍需就医购药,在超限额后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挂普通门诊统筹号,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例如,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高血压相应待遇(800元/季度),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门诊慢特病类别)就医,单次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已达到季度限额800元,仍需要继续就医购买其他高血压相关治疗用药,此时,参保人可重新挂号(普通门诊统筹类别)就医,继续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