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24年首季“开门红” 工业经济稳增长奖补政策(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4-01-18

我局起草了《朝阳市2024年首季“开门红” 工业经济稳增长奖补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月25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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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推进工业经济首季“开门红”,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放假、稳生产,坚决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特制定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稳增长奖补政策如下:

一、季工业产值增量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首季规上工业产值增速在10%(含)、15%(含)、20%(含)以上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第一条对于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负责,第二条对于县(市)区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由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提供产值数据、工信部门根据产值数据拿出奖补意见,分别报市县两级政府审批后,于第二季度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至企业和县(市)区。

四、本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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