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朝阳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在朝阳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2条;在“辽宁朝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信息103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了具体受理程序等,2023年度收到有关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25次。涉及统计涉密信息类信息不予公开。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责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和组织工作,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数据科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综合科负责业务信息公开的上报整理工作。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市政府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个模块,通过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专栏,将“应公开、可公开”的内容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建立“辽宁朝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权威、准确、及时”的要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效能。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市统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体系中,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科室进行通报,并不定期开展自查检查。2023年,公开工作考核达到上级要求,未收到相关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不够规范。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差距,对相关规定理解的不够深、不够透。
二是工作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人员力量不足,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仍需提升。
三是信息发布解读工作还不到位,统计服务效果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逐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做好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挖掘新进人员工作潜力,通过业务培训及自主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工作。有序推进统计指标及时发布,更加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运用多媒体产品进行数据发布及解读、统计知识普及和热点回应,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提升统计服务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完成统计新闻宣传工作。2023年2月17日,召开2022年全年新闻发布会(《经济总量接近千亿 克难奋进稳中向好》);2023年4月24日,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主要指标保持增长》);2023年6月9日,召开五经普新闻发布会(《朝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启动》);2023年7月26日,召开上半年新闻发布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发展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10月26日,召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发展质效持续提升》),以上5次新闻发布会4次对朝阳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发布,1次对五经普工作意义、工作安排、倡议进行发布。
二是举办“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在人民公园正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局办公室、法规科和综合科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及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进行统计业务咨询、统计法律咨询等宣传工作。为扩大宣传效果,发放《经济普查条例》宣传资料50余本,宣传展板五块,重点宣传《关于朝阳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统计法》相关内容。现场回答统计业务咨询10余次。此次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经济普查的内容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知识。
三是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以“奋战五经普 数说新突破”为主题,制定了《朝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和《朝阳市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 活动方案》。2023年9月20日,在朝阳兴隆大家庭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庆祝活动暨五经普入户登记倒计时100天启动仪式,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发放普查宣传折页和纪念品,宣传五经普重大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流程等,经普氛围浓厚。普查办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社会公众关于普查的疑惑,讲解经普知识,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五经普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市、县两级相关领导、普查工作人员、企业家代表,企业员工代表,以及关心、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大众近500余人参加。
四是利用电视媒体,举办朝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电视知识大赛。2023年11月29日,举办朝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电视知识大赛,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大赛,全市统计系统和相关部门共12支代表队参加,答题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和经济普查各类题型,此次大赛首次采用线上官方融媒体全程直播,高度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强大的信息传播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宣传的覆盖面,达到了五经普宣传工作预期效果。
五是统计普法与庆祝《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相结合。2023年12月8日,在万达广场举办了普法宣传活动,摆放彩虹门和气柱并悬挂宣传条幅,设立《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小册子680余本、宣传折页220份,赠送纸抽、签字笔、宣传袋等宣传产品,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民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帮助市民更好地的了解统计知识,增强了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
六是市统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