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8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用建设、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491条。此外,我局还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如通过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线上举办了“5▪15”政务公开日等活动,为群众答疑和普及市场监管各类知识。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市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对照《朝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工作要点逐条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编写、审核、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层层把关,从源头上排除隐患。既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助推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市政府网站群升级改版工作要求,推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成立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与督办整改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市市场局下发的需要政策解读的文件均采取文字解读形式,形式比较单一。下一步将加大信息解读力度,进一步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

二是市市场局网站部分信息清理不及时。市局网站部分信息、文件由于时限原因,已不符合现阶段的工作要求,但未能及时清理。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将整理网站公示的信息、文件等,对不符合现阶段工作情况的信息进行清理,同时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公开的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全面,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全面深化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协调中国消费者报、朝阳电视台、朝阳日报等主流、行业媒体报道我局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借助3.15、化妆品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