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40条,“法治朝阳”微信公众发布信息1163余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366余条,全部实行档案化管理,完成信息归档工作。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件0件次,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三是司法局信息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进一步加强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新媒体运行安全、更新及时、信息权威。深化政策解读,今年对朝阳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了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并做好新闻发布会和走进直播间的活动。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力配合市政府办推进市政府网站群升级改版工作。一是完善平台功能,按照司法局的职责定位,认真梳理需求,及时修订《朝阳市司法局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修改完善了《朝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朝阳市司法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朝阳市司法局网站建设内容保障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进“法治朝阳”微信公众号有序发展,拓展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是规范发布流程,落实“先审批、再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可靠性。二是加强平台监管,指定专人每日对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的可用性、健康性、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司法局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落实任务,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对单位涉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事信息、社区矫正、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财务信息、普法宣传等有关信息及时予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未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是兼职负责,对相关政务公开的规定掌握不够深入。

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三是政务公开意识相对保守。因司法局涉密文件较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因怕泄密现象的发生,导致遇到文件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而不公开的事情时有发生 。

(二)改进措施

2024年,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我局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科室间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争取在新的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工作。本次活动从公开部门职能、“12348”法律咨询援助热线、仲裁、公证、行政复议、普法宣传材料、公示板展示、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使得过往群众了解了司法行政部门的部门职能,相关业务的申请流程以及获取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途径,推动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活动中总计发放司法行政公开宣传品、法律知识宣传单、《民法典》宣传册、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指南、朝阳仲裁便民手册、公证服务手册共计800余份,接待现场群众办事咨询、法律问题17件,现场帮群众解决问题5件,引导群众通过“12348”热线这个更便捷的途径获取相关法律服务,不仅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也做到了更好的服务市民,提升了政务公开及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

二是组织新闻发布会两次、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一次。利用新媒体解读政策举措、交流便民服务经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扩大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充分的发挥了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是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朝阳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