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近期,由市审计局牵头,鞍山市审计局和抚顺市审计局配合,共同组成审计组,对沈阳市和沈抚新区税务系统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审计组成员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通过审计,发现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整改问题,提高税收征管和预算执行质效,审计组工作作风和初步成果得到了审计署和审计厅的肯定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