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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给“非遗”项目传承人颁发证书
发布日期:2024-02-21

近日,凌源市举行第二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证书颁发暨辽宁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证书代颁发仪式。

会议宣读了“关于公布凌源市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和“关于公布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59人成为凌源市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人成为辽宁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此次为传承人颁发证书,对保护和传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凌源市有各级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33项,传承人150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6人、市级13人、县级130人。传承人们纷纷表示,要坚持不懈地把非遗项目传承发展下去,并不断开拓创新,扩大受众面,提高市场认可度,实现长远发展、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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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