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2-2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的审批工作。

(2)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培训工作。

(3)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委要求抓好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负责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提出规划并负责文明机关的争创、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双拥”工作。

(5)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6)负责市直机关的统战工作,搞好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7)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女工、共青团以及市直机关党校工作。

(8)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395.4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95.41万元,较上年增加87.75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395.41万元;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95.41万元,较上年增加87.75万元。

二、关于2024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为18.98万元,其中:办公费4.37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3.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2.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6万元。2024年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2.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6万元。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预算数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均为2.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原因是根据财政局压缩经费要求,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与上年度持平。

五.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2月20日(公开时点),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购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涉及资金43.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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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朝阳市委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