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增收工作
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世刚
(2024年2月22日)
主持人: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政务公开走进利民热线”特别节目,今天请到我们直播间的嘉宾是朝阳市乡村振兴局的张世刚副局长。张局长,欢迎您!
张局长: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们,大家新年好!今天,很高兴能来到利民热线直播间与大家互动。感谢朝阳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和朝阳市广播电视台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和机会,能够近距离和广大听众朋友们沟通和交流。同时也借此机会,我代表朝阳市乡村振兴局全体干部,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我们工作的广大市民以及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主持人:张局长,今天请您来主要是应广大听众要求,了解一下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您能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吗?
张局长:众所周知,朝阳市曾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有5个省级贫困县、662个贫困村、18.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别占全省的1/3、1/4、1/5。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底,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自2021年以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持人:那么请张局长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的具体成绩吧。
张局长:好的,主持人。市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一)持续推进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用好用实“23551”防返贫监测帮扶模式,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3年3月20日人民日报客户端以《朝阳市创建“23551”防返贫监测帮扶模式为乡村振兴强根筑基》为题进行刊发报道,在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中,此项制度创新已进入前100名。
1.开展收入下降脱贫人口调研。自加压力,在全省率先对收入下降的脱贫户全部建立了台账,逐户分析原因,制定增收措施,有效防范了规模性返贫风险。
2.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排查。组织排查人员1.56万人,入户走访29.3万户,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100%全覆盖,通过集中排查,对新识别监测对象及时进行帮扶,消除了易返贫致贫风险。
3.完善部门筛查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10家行业部门的筛查预警责任。
4.积极落实教育、医疗、低保兜底、就业等政策,实施精准帮扶。医疗保障方面执行“三重保障”政策,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教育保障方面继续落实从学前到高中(中职)阶段零负担政策,各类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提高了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救助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好就业帮扶各类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就业。
5.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干部,对1.3万名网格员做到培训全覆盖。
(二)持续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脱贫人口收入又创新高。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14.8%,比2022年增幅高3.2个百分点,脱贫人口生活质量持续提高。
1.多措并举促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口人就业等举措,全市脱贫人口务工超额完成任务。
2.积极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和到户项目。通过衔接资金等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庭院特色种植、养殖、生产生活服务等到户项目。大力推进小额信贷,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590.28万元,支持1144户脱贫群众发展到户项目。贷款规模和获贷率全省第一。
(三)持续推进帮扶产业扩大规模,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1.巩固发展“四个全覆盖”。省以上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帮扶产业发展,2023年投入产业项目的衔接资金占比达到60%以上。
2.发挥产业示范带动作用。评选出100个“朝阳市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并进行编号挂牌管理。5个县(市)分别打造出2个高质量庭院经济示范村。培育壮大品牌、商标43个。
3.实现招商引资“零突破”。已促成北票市投资2000万“年产万吨辣椒制品项目”及投资3000万“黑城子镇花菇深加工项目”签约。
4.强化技术人才支撑。向省级申报科技服务需求事项10项,帮助解决帮扶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四)持续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1.持续开展资产清查。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规模排全省第一。对衔接资产开展清查、确权登记工作,纳入后续管理范围。加强扶贫资产运营管护,通过资产清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收益总量排全省第一。
2.落实资产保险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对重要的经营性资产购买商业保险,目前44项资产已陆续开展理赔,最大限度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五)衔接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力支撑。
1.保障衔接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资金向上争取力度,2023年在全省乡村振兴局系统向上争取资金总额排全省第一,各级衔接资金投入规模排全省第一。大力推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储备项目资金规模排全省第一。
2.持续深入推进社会帮扶。深入推进省内对口帮扶,加强驻村工作指导,413支驻村工作队和1239名工作队员充分发挥作用。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34家市直单位采购农副产品203万元,帮助销售农产品和服务174万元。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主持人:通过张局长介绍,我们也感受到了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那么,请问张局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市还存在哪些难度呢?
张局长: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艰巨。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占全省的22.2%,其中因病因残占比71%,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占比74%,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责任重大,体现在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问题上,更需要加大力量持续推进。
主持人:这样看来,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实不容忽视,那么请问张局长,我市在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吗?
张局长: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落实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根据《辽宁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意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朝阳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的总体要求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目标,锚定全市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脱贫人口”),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低收入脱贫人口占比不断减少,确保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度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为奋力实现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主持人:好的,张局长,能否把这个我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呢?
张局长:好的,主持人。方案中涉及到的重点措施主要有7个大方面25条。
一是开展数据分析、分类管理帮扶。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入推进“23551”防返贫监测帮扶模式,对脱贫人口收入情况开展数据分析,重点分析低收入和收入下降脱贫人口,结合脱贫人口健康状况、劳动力状况、发展产业状况等,分类管理,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
1、对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建立专门的增收台账,结合脱贫人口劳动能力、家庭状况、本人意愿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增收计划,明确增收路径,优先安排帮扶力量,逐人逐户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细化收入“明白纸”内容。
2.对低收入的脱贫人口开展情况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其资源资产、收入结构、增收渠道、劳动能力等实际情况,全面摸清增收家底,因户施策,多渠道增加增收措施,切实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效。
3.对因灾或突发意外造成严重困难的农户,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并及时启动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同步履行识别纳入程序,切实防止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
二是抓好就业帮扶增收一批。加强部门协同,统筹用好就业帮扶政策,确保全市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推动转移就业劳动力从简单重复型、低收入行业向技能型、合理薪酬行业转移,从临时短期务工岗位向长期稳定务工岗位转移。
4.鼓励脱贫人口出省务工,落实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简化程序,符合条件的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分类培育打造一批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有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地域化劳务品牌。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人口都能接受高质量的技能培训,提升脱贫劳动力技能水平。
5.对县域内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模式,增强对脱贫人口就业吸纳能力。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提供劳务协作款、优先贷款支持、优惠贷款利率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预拨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资金。
6.对脱贫家庭新增劳动力,继续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脱贫家庭子女完成职业教育后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鼓励建立乡村工匠工作站(室、所)开展师徒传承、研习培训,带动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引导培训补贴和创业指导培训补贴。
7.对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的脱贫人口,要按规定调整优化护路员、保洁员、水管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适度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并围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治理等合理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
8.扩大涉农项目以工代赈实施范围,指导各县(市)区实施一批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鼓励各地探索成立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参与以工代赈、农村小型公共设施建设及其它投资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三是抓好产业帮扶增收一批。做好“土特产”文章,持续巩固发展“县有支柱产业、乡有主导产业、村有产业基地、户有稳定项目”。按逐年增加省以上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帮扶比例的要求,支持建设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持建设水利、道路、能源、网络及物流体系等生产配套设施。
9.对有发展产业条件的脱贫人口,要加大到户帮扶项目的支持力度,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引导脱贫人口结合实际发展庭院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项目,以点带面,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重点户、村、乡、县。
10.对发展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帮扶产业项目,要落实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支持经营主体与脱贫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形成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把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脱贫户纳入产业发展之中。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规范用工方式,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引导鼓励脱贫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通过流转、入股或租赁的方式参与帮扶产业项目,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收取租金等方式获得收益。
11.强化科技赋能帮扶产业增收。发挥科技特派员、产业技术专家组和产业顾问作用,围绕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存在的技术瓶颈,加强攻关。聚焦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打造,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着力培养本土技术骨干人才,积极培育农技协等社会组织,帮带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产业发展带头人,推动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发展需求的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应用。
12.加快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建成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优化县域主导产业布局,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精准定位重点县主导产业。推进县域内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以规模种养为依托、产加销一体、科技要素集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引进培育一批国家、省、市、县不同层级、带动不同区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农文旅融合、优势特色产业集聚的产业化联合体和产业集群。
四是抓好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增收一批。持续推行“1233”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式,对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分类指导,促进提档升级、强化确权到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管理,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护,不断完善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差异化分配机制,确保收益主要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增收。
13.提高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水平,要明晰产权关系,改善经营方式,加强运营管护,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持续规范收益分配,将资产权属和收益权最大限度下沉到村到户,收益分配优先支持脱贫人口,确保持续有效发挥增收作用。
14.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人要立足当地实际,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坚持市场导向,切实发挥各级力量,及时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改制重组、合规处置及收回本金等方式,有效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盘活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坚决杜绝“重建轻管”等问题的发生。
15.对已建成的光伏帮扶电站,要加强运维和管护,可聘请第三方企业进行光伏电站运维管理,采取数字化管理手段,做到实时监控。县级统筹管理发电收益,并及时划拨到乡镇或村级管理账户,收益的80%要用于设立脱贫人口公益岗或向脱贫人口发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报酬。
16.对长期外出务工、进城安置和无力自主经管的脱贫人口的闲置资产,鼓励村集体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代种代养代管”的方式经营管理。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实现脱贫人口资产收益增收。
五是抓好金融帮扶增收一批。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推广“一自三合”模式,继续发挥金融助力作用,叠加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脱贫人口实现自我发展。
17.对有扩大信贷需求的,可探索与其他农业产业贷款相结合的支持模式,组织村两委、驻村干部、主责银行深入村屯开展政策宣讲和需求摸排,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对有贷款意愿户的服务意识。
18.对符合贷款授信条件但缺少产业发展技术能力的,要发掘本地区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资源,通过合伙、合作、合营等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共同发展农业产业。
19.对通过金融帮扶政策扶持的,要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政银保”合作模式,提高金融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六是抓好政策兜底增收一批。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严格落实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相关政策措施,创新设立政策性的兜底保障措施。
20.对符合各类资助补助政策的脱贫人口,要及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雨露计划”补助,医疗保险缴费补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保障政策。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涉农政策补贴。
21.对脱贫攻坚期内纳入低保的脱贫人口,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
22.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探索完善“防贫保”、“收入保”等保险品种,夯实脱贫人口保障底线。
七是抓好社会帮扶增收一批。充分发挥省内对口和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的作用,积极开展消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引导更多企业通过产业投资、就业扶持、消费帮扶、公益捐赠等方式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23.鼓励省内对口帮扶单位,省市县三级定点和驻村帮扶单位聚焦脱贫人口增收,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发挥单位资源禀赋,帮助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造血”机制。
24.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拓宽销售渠道,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省内各对口帮扶单位和定点帮扶单位采购或帮助销售资金可算作当年帮扶资金投入。
25.引导更多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以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以产业对接、共赢发展为目的,通过产业投资、就业扶持、消费帮扶、公益捐赠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助力乡村振兴,提高脱贫地区的脱贫群众收入。
主持人:刚刚张局长为大家介绍了“三年增收”的行动方案,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咱们脱贫人口能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接下来,请张局长为咱们听众朋友们解答比较关注的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脱贫人口如何申请小额信贷。
张局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金融帮扶的重要创新,在解决建档立卡脱贫群众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改善乡村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
(一)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二)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对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经金融机构评级授信,可合理追加贷款,单户贷款总授信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
(三)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四)贷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
(五)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六)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对贷款进行贴息,我市近几年对5万元(含5万元)以下贷款是全额贴息,5万元以上部分不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级财政列支。
(七)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县域可结合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推广实践脱贫户与脱贫户合伙,或与一般农户、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伙开展大众代养、租赁、托管、订单生产等生产经营;也可加入或联合成立特色种养业、手工业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成立以脱贫户贷款对象为主体的农民合作社与其他经营主体进行协作合营,成立新的经营主体,要确保贷款对象主体地位得到尊重,主导作用得到发挥,主体利益得到保证。
(八)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一65周岁左右。
(九)政策实施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十)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程序:
1.自我发展模式下的贷款申请办理流程: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提出申请--村初审--乡(镇)街道、承贷银行、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承贷银行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承贷银行贷后跟踪服务--政府财政贴息--贷款到期还款。
2. 合伙发展模式下的贷款申请办理流程: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提出申请--村初审--乡(镇)街道、承贷银行、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乡(镇)街道和承贷银行帮助借款人与产业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承贷银行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承贷银行贷后跟踪服务--政府财政贴息--贷款到期还款。
主持人:刚刚张局长为广大听众介绍了脱贫人口如何申请小额信贷政策,也希望符合条件的农民朋友们可以积极申请小额信贷。那么广大群众重点关注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雨露计划的扶持对象及补助标准。请张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
张局长:雨露计划是2015年6月份,由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是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雨露计划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政策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下面我介绍一下扶持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扶持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扶持政策就是: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各地根据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中央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确定补助标准,可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主持人:谢谢张局长!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张局长做客“政务公开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栏目,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参与,再见!
张局长:感谢主持人,再次感谢各位听众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