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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致信家长安全使用电动车
发布日期:2024-03-01

  2月27日,市教育局制发《关于电动车使用安全致家长一封信》,深刻汲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呼吁学生家长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这封致学生家长的信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为学生家长提供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一是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要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二是严禁在住宅内充电,不能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三是严禁飞线充电,遇到线路磨损、老化、极端天气等情况,极易酿成火灾。四是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从而引发火灾。五是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起火后“火烧连营”,造成更大的事故。六是严禁整夜充电,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尽量在白天充电,充满后及时断电。七是严禁内部进水,电动车内部一旦进水,就有可能引发短路,从而导致车辆自燃等事故,希望家长按照规范使用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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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