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评定促消费资金奖补示范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7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按照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3〕103号),拟对朝阳传媒有限公司承办朝阳惠民车展促消费活动示范主体发放奖补资金人民币9万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7日—3月31日。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反映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往朝阳市商务局(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邮编:122000)。截止时间以快递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21-2621825
朝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