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及复盘行动工作要求,执法局认真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燃气整治相关工作,燃气排查整治整体情况如下:
一、燃气排查整治整体情况
市综合执法局除按照各(县)市区专班统一组织开展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外,具体落实了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开展流动经营和便民市场排查整治。执法局除对流动经营和便民市场内燃气安全工作进行日常排查整治外,还对灯会期间设置的免费经营区域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经营人员进行燃气检查,保障灯会期间用气安全。复盘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共检查流动经营156次,对城区10处早市及便民市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摊位进行了燃气安全排查,并建立了纸质检查台账,同时要求市场管理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发现燃气安全隐患24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继续推进广告牌匾排查整治。燃气专线整治期间,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城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进行治理。共排查整治问题广告牌及招牌196处。今年,执法局制定了《城区“九小”场所广告和招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九小”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专项治理。
(三)严格占(破)路许可。执法局监督施工企业与燃气经营公司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一般性的道路维修维护,无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不发放占(破)路许可证;对于无燃气管线的,需出具燃气公司开具的证明。同时,加强现场勘查,保证严格按照规划图纸进行施工,不得移位。
(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燃气专项排查整治期间,执法局邀请港华燃气专家对大队负责人及市场运营公司负责人(经理)进行了瓶装液化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培训。复盘行动开展以来,除参加住建组织的燃气培训外,1月26日,执法局分管燃气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对灯会期间使用瓶装液化气摊位60余人进行燃气安全培训,发放培训资料,规范瓶管阀和灶具使用标准。港华燃气在灯会期间设置燃气安全宣传展板,向市民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同时,联合执法局对使用瓶装液化气摊位开展现场检查,防范和化解各类燃气安全风险。
二、面临的困难
(一)接受燃气相关专业培训还不够充分。我局执法人员虽然参加了燃气的相关培训,但是结合城市管理领域燃气用户特点的排查内容相关知识掌握的还不全面,面对非普遍性存在的燃气问题缺少专业性的指导。
(二)未开展联合检查。我局主要负责流动经营及便民市场的燃气排查整治,基于经营业户流动性、零散性特点,截至目前,除我局执法人员自行开展检查外,专班未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燃气联合执法,可能存在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问题。
三、 工作建议
根据燃气排查整治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请燃气专家结合城市管理领域燃气用户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解答排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专业能力,以便更好开展燃气排查整治工作。
(二)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由专班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燃气联合执法,加深经营业户对燃气排查整治重要性认识,发现问题联合处置,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