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朝阳县人民法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开展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对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护林爱林环境保护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这是该院守护绿水青山司法有作为的一项举措。
2023年以来,朝阳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为朝阳生态环境护蓝增绿,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审判建设新局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突破。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环资案件206件,结案166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判处环境修复费用299万余元。
举行会签仪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共建。联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10家行政机关举行“加强协作推动朝阳县生态环境保护意见”会签仪式,并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协作共治良好局面,群策群力,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保障。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创建朝阳县文物司法保护基地。与朝阳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签署文件并联合共建了朝阳县文物司法保护基地,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屏障,为朝阳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与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凌河管理局到乡镇集市联合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孙某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履行公益诉讼义务即担当环境公益诉讼宣传员为契机,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现场讲解公诉诉讼法律知识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
巡回法庭进乡村,现场开庭审理案件。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环境资源审判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此次把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不仅拉近了群众与法院的距离,使群众更直观了解法院审判职能,而且让群众在以案释法过程中根植环保理念、树立环保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