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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纵深推进校园周边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24-05-21

  为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市公安局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高标准执行“高峰勤务”“护学岗”、应急联动三大机制,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构建完善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取得了显著成效。

  落实“高峰勤务”机制,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启全警上岗工作模式,每日高峰时段,部署近200名警力分布在市区重要路口和28所重点中小学,并在一高中、二高中安排夜间值班警力执行放学交通疏导勤务。工作中,市公安局还协调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优化错时放学制度,通过“小手拉大手”加强师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常识与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引导师生和家长规范停车;组织警力深入中小学校围绕“一盔一带”等主题,联动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时,借助各类平台,持续曝光校园周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发布出行提示微信、短信数万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路线,共建学校周边良好的行车秩序及通行环境。

  落实“护学岗”机制,解决上下学安全问题。按照《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市公安局高标准开展“护学岗”工作,始终坚持每日对全市所有配备护学岗的中小学校园勤务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去年一年共出动警力14万余人次,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市公安局还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和校园周边巡逻,真正做到见警察、见警灯,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公安局联合消防、卫健、网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突发案(事)件联动处置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做到多方联动、快侦快处。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执法巡查,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化等部门,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责令迁出或依法取缔。同时,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尤其是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和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以及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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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