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工信发【2024】8号 关于开展全市电力安全专项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针对近期因电力设备、设施故障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频发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市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省厅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决定于2024年4月至6月开展全市电力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各县(市)区认定的重要用户用电设备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及应急物资安全管理情况,其他以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排查重点为准。

二、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重点分为安全生产隐患、防雷设施隐患、电力设备隐患三个方面。应急局负责检查:是否长期存在应改未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工器具配备不足或超期使用等情况。气象局负责检查:电力企业、用户接地装置安装规范性;排查防雷设施工况;排查是否定期开展防雷检测工作;排査防雷检测报告是否规范,是否经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队伍定期检查并出具报告。工信局负责检查:电力用户产权设备是否存有变压器缺、漏油,高低压熔丝配备不合理,导线松弛档距大,避雷器、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绝缘老化及线路设备对地、树木距离不足等缺陷隐患;检查用户设备是否跟随主网检修进行设备试验检修;检查历史缺陷及隐患是否彻底根治;检查是否存在老旧淘汰型号配电设备并运行状态不良易引发故障情况;核查老旧高压计量装置更新情况;检查新能源用户无功补偿装置安装情况;检查新能源用户实际向公网输送电能电量与报装容量申请是否一致;检查用户报装容量与实际用电容量不符情况;检查用户专变容量是否存在与铭牌容量不一致情况。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应急局、气象局、工信局,另聘请朝阳供电公司电力专家共同参加本次排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沟通,做好检查人员安排,落实检查内容,并在事后对检查事项做好梳理总结,视情况予以通报。

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牵头,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电力企业、用户名录》(附件2)、《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工作组分配表》(附件3)上报市工信局。

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牵头汇编各参加单位问题清单及工作总结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送《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隐患问题情况表》(附件4),于11月20日前报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工作总结》(附件5)。

 

附件:1.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实施方案

2.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电力企业、用户名录

3.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工作组分配表

4.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隐患问题情况表

5.电力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工作总结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吴建越  王革    联系电话:2639316

电子邮箱:cysjxwdlc@163.com)



附件1

 

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因电力设备设施故障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强化朝阳市电力企业、用户用电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管理隐患,实现电力用户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营,朝阳市工信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及市供电公司配合,计划开展一次专项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项具体举措,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用电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底数,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落实,促进我市电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汲取事故教训,筑牢思想根基。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准确领会和把握国、省、市安全生产新部署和新要求,深刻汲取总结近年来电力行业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夯实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思想基础。

(二)聚焦安全隐患,精准排查整治。要建立健全电力企业、用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特别是对新能源、老旧设备运维、用电安全管理、重点设备设施改造、接地装置检测、动火、消防等重点部位、环节及场所,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整治闭环,防范电力事故发生。

(三)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做好电力企业、用户整改落实情况监管,落实《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狠抓重点领域,做好事故防范与隐患治理落实,保持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强化。

三、排查重点

       本次排查重点分为安全生产隐患、防雷设施隐患、电力设备隐患三个方面,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具体安排如下:

      (一) 安全生产隐患方面

责任单位:应急局

重点排查用户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相应资质的专兼职运维人员对其检修维护; 停电检修时是否向供电公司报备并制定实施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隐患是否长期存在,各类安全隐患是否列入整改计划; 个人安全防护用工器具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二) 防雷设施隐患方面

责任单位:气象局

重点排查电力企业、用户接地装置安装规范性;重点排查防雷设施工况;重点排查是否定期开展防雷检测工作;重点排査防雷检测报告是否规范,是否经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队伍定期检查并出具报告。

       (三) 电力设备隐患方面

责任单位:工信局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电力设备运行环境恶劣,极易导致用电设备火灾安全隐患问题; 检查用户设备是否开展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编制检修计划; 排查用户产权设备是否存有变压器缺、漏油,绝缘子污秽严重,高低压熔丝配备不合理,导线松弛档距大,水泥杆倾斜,绝缘子破损,避雷器、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绝缘老化及线路设备对地、树木距离不足等缺陷隐患;检查用户设备是否跟随主网检修进行设备试验检修;检查历史缺陷及隐患是否彻底根治;排查是否存在老旧淘汰型号配电设备并运行状态不良易引发故障情况;核查老旧高压计量装置更新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对急需更换的高压计量装置;核查新能源用户无功补偿装置安装情况;核查新能源用户实际向公网输送电能电量与报装容量申请一致性;核查用户报装容量与实际用电容量不符情况;核实用户专变容量是否存在于铭牌容量不一致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扎实推进。

(一)问题隐患排查阶段(2024年4月-6月)

各县(市)区工信局、气象局、应急局、供电分公司要认真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安排,及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动员部署,细化明确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计划和重点事项,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将本方案要求传达至辖区相关电力企业、用户,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7月-8月)

各电力企业、用户要对标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进度安排,针对性开展自查检查;建立健全缺陷隐患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督促指导属地电力企业、用户开展针对性自查。

(三)闭环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9月-11月)

各县(市)区工信局要聚焦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电力企业、用户第一责任人履职等情况,通过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四)行动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2月)

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用电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建立更新电力企业、用户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风险数据库、隐患数据库,实现责任、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分工负责,严格履职。要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企业、用户日常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严把制度管理安全关,履行好电力企业、用户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查处电力设备违规运维、操作等行为。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决不能以发展为借口,降低安全标准、违反用电安全规定搞所谓“特事特办、一路绿灯”。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电力企业、用户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法定的安全责任人职责。一是研究组织自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季度要对自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告归口管理部门。二是组织对电力企业、用户供电设备常规运维检修工作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从事设备检修与维护作业。三是抓好各类用户接地检测管理,强化电压质量管控,督导用户加装稳压装置,杜绝用户接地不良带来的雷电、火灾隐患,杜绝发电用户供电电压过高造成的配电台区电压不稳问题。

(三)强化技术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工信局要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织牢织密监管网络。一是利用电力企业、用户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开展人员培训,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强安全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和法治素养。二是严格对电力企业、用户自查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不处罚,对电力企业、用户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安全隐患,将上报至省工信局严格依法惩处。三是严肃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及人员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行动闭环管理。各县(市)区应急局、气象局、工信局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进一步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排查重点,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工信局应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整治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2

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电力企业、用户名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电力企业、用户名称检查小组名称检查组类别电力企业、用户报装容量(KVA)联系人及电话备注
1
(范例)第一检查组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凌源/北票/建平县/喀左县/朝阳县

发电侧
2


负荷侧
3



4



5



6



 

附件3

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工作组分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电力企业、用户名称检查小组名称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科室(部门)参与人数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备注
1
(范例)第一检查组朝阳市工信局电力科2人

2
朝阳市应急局应急抢修1人

3
朝阳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2人

4
朝阳市供电分公司运检部、营销部、安监部、配网部、调控中心2人

5


6


7


 

附件4

朝阳市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隐患问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电力企业、用户名称所属集团/地方电厂/民营企业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已整改或预计完成整改时间备注
1





2





3





4





5





注:1.由属地县(市)区工信局统一上报

2.未发现问题执行“零报送”

    3.“所属集团/地方电厂/民营企业”项中,如企业属于集团则填写集团名称,其他则根据企业性质填写地方电厂/民营企业


附件5

 

电力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4行动工作总结(模版)

 

单位:**

日期: **年**月**日

 

电力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4行动工作总结

 

一、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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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