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大力扶持“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建议》(第195号)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31

邢颖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大力扶持“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持续构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激励体系,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一、主要推进措施

一是大力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信部下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市积极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多措并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户,创新型中小企业61户。

二是认真落实优质专精特新企业的奖补政策。2022年以来,我市共落实专精特新企业政策支持资金1670万元。其中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获评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累积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400万元;其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免申即享”累积获得“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专项资金1270万元。

三是鼓励企业上市融资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期间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企业上市发展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助资金。同时在工作机制、融资支持、上市服务等方面拟定了相应支持政策。

四是小微企业的服务指导。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依托两家国家级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深入推进全市9家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提质增效,增加贷款担保金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提高到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提高到300万元。

五是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上下游配套企业组建产学研联盟,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实施“朝阳英才计划”,对全市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搞技术平台进行遴选,建立相应人才库。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依托院校、职业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分别给予相关奖励。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市将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开展培育推荐工作,助力更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一是加大梯度培育力度。利用好“数字辽宁 制造强省”专项政策资金,引导更多民营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壮大主体规模。加大精准培育力度,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脚踏实地、聚焦主业、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全面增强我市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大财税争取力度。积极组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文件要求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积极组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按照《数字辽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15号)文件要求申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坚持“聚集资源,引领发展”理念。及时将“专精特新”优质企业名单推送至各级各部门,引导各类各级资源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聚,形成合力,让“专精特新”企业享受更优待遇,共同推动企业更好、更快、更优发展。

四是强化精准帮扶。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走访活动和座谈交流,及时收集梳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现场帮扶指导,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成长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专精特新”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下一步,市工信局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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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