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消安委印发的《朝阳市“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朝消安委〔20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实际,市商务局制定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柴荆荆 0421-2621825
汪明鉴 0421-2611195
朝阳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2日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在已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基础上,根据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全市范围内开展“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为契机,集中力量整治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除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单位场所火灾亡人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市商务局成立全市商贸流通领域“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长由市商务局副局长成海涛担任,各相关科室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场信用建设科,统筹负责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督导考评等工作。各地要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模式组建本地专班,具体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推动实施,及时向市工作专班报告工作情况。
三、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商贸流通场。
四、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打击本地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宾馆、饭店、商场等商贸服务业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对上述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管理。
第一阶段:6月底前,对于餐饮、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完成“拆窗破网”工作,应拆尽拆,清零见底;要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引导,督促主动整改。今年6月底前,打通“生命通道”工作方面,各地要完成摸底排查和标线施划,对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消防扑救面全部实施醒目的、永久的标识化管理。
第二阶段:12月底前,各地要集中发力,组织全面开展治理,建立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整改,相关部门要依法处罚处理;对到期未整改的,各地要协调消防、综合执法、公安、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彻底消除我市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各地要巩固整治成果,固化经验,进一步细化管理举措,长效管理,强化监管常抓不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是督促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依法强化监管。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登记 造册,实行销号管理。对于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迅速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攻坚,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在拆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阵地平台,针对当前火灾特点,着力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适时发布典型火灾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地安排专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5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含工作专班建立情况)和明确一名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即日起至12月底,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并于12月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市商务局市场信用建设科。
附件1
XX县(市)区 / XX局 X月 “拆窗破网”行动台账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场所种类 | 法人名称 | 拆除栋数 | 拆除数量 | 拆除面积 | 拆除前照片 | 拆除后照片 | 检查人员名字 | 检查人员单位 | 检查时间 |
1 | (参考方案整治范围) | (消防/行业部门/派出所/乡镇(街道)/基层力量/联合检查) | ||||||||||
2 | ||||||||||||
3 | ||||||||||||
4 | ||||||||||||
5 |
注:1、拆除数量:一个窗口算一处;2、无拆除前照片的,可使用有拆除痕迹照片(拆除痕迹需拍摄清晰,如打孔、焊接等);3、拆除时间填至备注栏内;4、拆除栋数:若拆除该栋建筑为一个单位(例如学校),则算1栋;若拆除该栋建筑内有多个单位,则以单位具体数量为拆除栋数(例如一栋建筑内有3家单位,则栋数为3栋);
附件2
XX县(市)区 / XX局 X月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台账
序号 | 检查时间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场所种类(住宅小区/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 | 生命通道标识施划面积 | 发现违法行为 | 整治结果(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 整治前照片 | 整治后照片 | 检查人员名字及所属单位(消防/行业部门/派出所/乡镇(街道)/基层力量/联合检查) |
1 | 张三(派出所)、李四(物业办) | |||||||||
2 | ||||||||||
3 | ||||||||||
4 | ||||||||||
5 |
注:1、生命通道标识施划面积为当月新增施划面积或重新描摹的标识;2、发现违法行为栏填写: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