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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利民热线”第16期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推进美丽朝阳建设
发布日期:2024-06-21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杜东


 

主持人:关注民生,服务百姓。欢迎收听今天的利民热线走进直播间特别节目--政务公开,今天走进直播间的嘉宾是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东同志,今天的节目将向听众朋友们介绍群众关注的有关空气质量状况,河流、水库及水源地的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的有关情况。接下来有请杜局长,欢迎您,杜局长!

杜东: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们早上好!很高兴来到“利民热线直播间”,借助这个平台,就大家关心的环保问题与听众朋友进行对话交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特别是:2023年朝阳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为6.57%,位列全国排名第28位、全省第2位;喀左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入选2023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学用心思想、建功新征程”创新案例;朝阳县申请创建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编制的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省级专家评审;喀左县“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已通过省、市专家评审。朝阳市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强化生态保护建设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在全国推广。 

主持人:杜局长,国家要求“十四五”期间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这次活动前期向公众征集问题,关注度最高的问题。请问我市现在的空气质量状况怎么样?我们在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杜 东:我市的空气质量整体上持续改善,在2020年首次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已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截至5月末,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4.1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同比改善5.5%,变化幅度排名全省第5;优良天数比例88.8%,全省排名第2,同比提高12.6个百分点,变化幅度排名全省第2。 

重污染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很大,人民群众对雾霾天也反映强烈。为做好重污染天预防和应对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冬病夏治、未雨绸缪、分级管控、积极响应。一是做好基础性工作。由于受北方取暖方式及气候影响,冬季是雾霾天易发季节,但好多污染治理工程在冬季又无法实施,为此,我们将协调、督促治理工作在冬季前提前展开,冬季时发挥减污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另外,我们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全市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指导承担重污染天气减排任务的单位,制订“一厂一策”减排方案,按照不同排污水平,采取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避免“一刀切”,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二是积极应对重污染过程,削峰降频。根据空气质量研判结果,组织县市区及市住建、综合执法、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城市扬尘、餐饮油烟、违规焚烧、工业排放、油品储运销、机动车尾气管控为重点,积极开展污染行为特别管控,全力应对污染过程,力争每次将重污染过程强度、时长降到最低,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主持人:杜局长,生态环境高质量审批对朝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还能够增强公众的信心和支持。是不是所有环评文件都需要审批?

杜 东:并不是所有环评文件都需要审批。国家对环评文件实行分类管理,依据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大小,分为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和环评登记表三类。其中,环评报告书(表),应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评审批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仅需登陆“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系统”填报备案即可,无需审批。

主持人:杜局长,如何进行环评服务保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杜 东: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以优化服务为宗旨,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作用的同时,不断提升环境监管与服务效能,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理念,让企业切身感受到审批的“速度”、服务的“厚度”,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行政审批真正做到“三集中三到位”。结合朝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行政审批科,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办理,行政审批科全体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二是简化建设项目审批要件。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审批所需的材料和条件,一是对于重点项目,如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先行受理,先行组织开展技术评估审查等工作,建设单位可以在技术评估、现场勘查、公示过程中补正材料;二是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新能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三是会前研判,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靠前服务我局建立了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积极服务重大项目,严把环境准入关,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做好会前研判,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介入、全程跟踪及时提供指导,为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全时段的行政许可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不断加大帮扶力度,一对一对接,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给予企业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最新政策规范审批,指导企业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引导项目在选址、布局等方面进行优化,以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助推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压缩审批时限。为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我们积极推动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点项目的实施。这些项目对于推动工业经济平衡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定支持这些项目,将全力保障它们尽快开工建设。按照《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衡增长若干意见措施》要求,我局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为法定的三分之一。五是加强环评监管。建立健全环评机构管理制度,健全环评监管体系,加强对环评机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评造假等违法行为。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环评机构,要及时予以取缔或整改。加强对环评报告的质量审查,确保环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主持人:杜局长,国家、省对我市的主要河流、水库及水源地都在进行考核,请您介绍一下我市目前河流、水库及水源地的环境质量状况。

杜 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在我市设置国、省考核断面14个,其中国考断面13个,省考断面1个。目前国控断面的监测方式采用采测分离制度,即由国家指定的部门分别进行采样、运输、化验,均为密码样,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国控断面每月由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1项指标,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馈数据,2024年1-5月份,14个国省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优良水体比例为100%;河流水质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1;我市共有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括白石水库。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系统对所辖水源地按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根据2024年1-5月份监测反馈,各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主持人:杜局长,目前涉及我市水环境改善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怎么样呢?

杜 东: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与部署,我市主要从通过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来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统筹谋划,高位推动河流水质改善工作。充分发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河长办”等综合协调机构高位统筹作用,压实属地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立足我市河流断面实际情况,制定各县(市)区水质保达标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努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通过召开季度水质达标推进会议、下发月度水质通报等方式,补齐水质改善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同时针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流断面,建立达标问题整改台账,对各项问题进行周调度、月通报,确保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实现我市河流断面水质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针对我市大凌河、小凌河、青龙河、老哈河4条干流,各重污染支流河,以及其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254个入河排污口,印发了《朝阳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指导方案》,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形成“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及切实可行的实施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入河排污口共计取缔84个,简化登记56个,规范整治105个。下一步,与审批部门加强协调和工作衔接,将新增审批排口纳入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工作,实现河流水质持续改善。三是固本强基,积极向上争取,努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向上争取水污染防治资金2.92亿元。截至目前,朝阳海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已于2021年年底完工,朝阳市什家子河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深度净化项目、建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朝阳县老虎山河贾家店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进程均已过半,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提供保障。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了13个县级及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了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同时编制了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预案;制发了《朝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方案》,组织相关县区开展了全市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完成31个风险源,同时相关县区建立了水源保护区“一源一档”,降低水环境风险,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五是强化源头管控及执法检查。充分利用现场检查、例行监测和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监管力度,督促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采用随机确定检查企业、随机确定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了“公平、有效、透明、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积极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工作,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了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做到应发尽发,督促涉水企业按证排污,并做好后续的监督管理工作。六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充分发挥治水合力。我市建立了“河长制”考核办法,任命了5级河长,建立了巡河体制,在宏观的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朝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总河长,带头扛起河长责任,分别与七个县(市)区总河长签订了县级河长制工作任务书砸实县级河长工作任务;创建了“副市长包县”责任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敏感性高的问题。

主持人:好的,杜局长。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评选了多批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在生态创建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杜 东: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通过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市喀左县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的号召,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扎实开展“两山”转化工作;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形成了“生态治水+滨河旅游”“温泉+文旅+农商”“特色种植+品牌基地+农旅融合”“生态休闲农业+沟域旅游”和“生态农业+互联网”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两山”转化模式,对辽西北乃至全国干旱半干旱地区的“两山”转化模式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喀左县被评为辽宁省第一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021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喀左县牢牢抓住“两山”创建契机,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使生态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美,生态空间格局更加安全,生态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经济发展更加绿色,生态文明和绿色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和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努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2022年,喀左县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在获得荣誉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放慢生态建设的脚步,而是持续探索“两山”转化,巩固生态建设成果。2023年,朝阳县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今年4月,朝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规划也顺利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我市扎实推进“六个着力建设”,聚焦聚力“八个攻坚突破”,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主持人:杜局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一些基本情况。

杜 东: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全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实行了市委书记和市长约谈制、市长督办单等制度。截至目前,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19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等16项任务已经完成整改,完成国家“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3项任务(要求2025年完成)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229件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

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我市“污泥处置推进不力”问题被列为典型案例进行整改。对此,全市成立了污泥处置专班和监管专班,强力推进污泥处置工作。截至2022年9月底,完成了39.20万吨(含固化剂)存量污泥的固化、运输、填埋和填埋专区(朝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建成投运了日处置污泥能力均为200吨的喀左丛元号水泥厂、凌源富源矿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和燕山湖电厂污泥掺烧项目,并在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建成3套污泥深度脱水设备,使新产生的污泥含水率降低到60%以下。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80%的污泥运往燕山湖电厂进行无害化掺烧处置,同时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运往朝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厂进行改性填埋作为备用方案。典型案例按时限要求于2022年9月底完成整改,于2023年1月通过省住建厅的现场验收,目前正在进行销号组卷工作。

主持人:杜局长,在2023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经全面启动。着眼新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做好迎检工作的一些打算。

杜 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3年11月全面启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于我市而言,既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夯实绿色发展根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高美丽朝阳建设水平的必然之举,因此,对于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三点打算。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安全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市全面振兴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是要切实保持攻坚力度,扎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强化克难攻坚,加强整体协同,严格督导检查,继续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16项任务,做好深化巩固提高工作;对于2025年度要求完成的3项任务,加强调度督导,确保达到序时进度和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切实强化固本强基,充分做好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排查复核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督察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朝阳市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整改等工作,重点做好城市排污管网排查整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自然保护区或其他生态敏感区环境问题排查整理、各类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膨润土行业整治、群众信访案件抽查复核、生态环境舆情应对等工作,强化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质量,为全面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准备工作。 

主持人:2023年7月1日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正式施行。很多企业表示对新《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与‘首违’不罚”存在理解偏差,那么到底该如何界定?

杜 东: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推行柔性执法,把帮助企业改正错误、守法经营作为工作重点,做到多帮扶、慎处罚。对于一些不是故意的,且性质不恶劣、产生后果不严重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决定。为了规范柔性执法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还制定了《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明确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的适用情形和法律依据。“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重点强调的是未造成任何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这里违法行为可以是首次,也可以是多次。“首违”不罚,是指初次违法且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新《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已对 11家符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企业施行免予处罚,合计免罚金额达58.2732万元。

主持人:对于企业来说,什么条件可以免罚?免罚的标准是什么?

杜 东:免罚是有前置条件的,“所有的不罚,都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性规定。不罚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违法行为轻微,二是及时改正,三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立法本身没有对“违法行为轻微”进行概念界定和情形列举,在执法实践中既有赖于单行法律规范的进一步细化明确,也离不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但判断某一环境违法行为是否“轻微”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次数、继续性或者连续性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长短;涉案金额的大小;是否仅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等。对生态环境违法既要保持高压,也要给予一定的容错空间,刚柔并济。进一步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推出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予处罚的规定或清单。铁腕治污之外,生态环境部门既立足于法治,又着眼于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

主持人:企业免罚后就万事大吉了吗?还有其他履行的职责吗?

杜 东:免罚不等于免责。不代表企业因此获得了“免死金牌”,更不代表生态环境部门会降低执法的力度。

不罚不是置之不理,而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落实教育工作,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违法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进行纠正教育,引导企业自律,同时加强监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违法行为切实整改到位。不论是处罚还是免罚,都是在督促企业守法。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制裁,更加在于规范引导,即便是制裁也在于通过制裁的方式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

免罚清单的施行有利于生态环境部门提升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主动纠错,有力促进企业合规意识的提高。不罚、免罚对企业既是给帮助又是敲警钟。在享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后,企业也要以此作为激励,更好履行相应的守法责任,不然也可能面临更大的处罚。

主持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执法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之一,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杜局长,请您结合咱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际,谈一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辖区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我们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还做了哪些特色工作?

杜 东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近年来,朝阳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全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健全服务机制,靠前服务、精准指导,深入开展企业帮扶,组建帮扶专班,针对企业在环评、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帮扶企业信息互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解决环保问题。让企业进一步明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清洁生产,排放达标。通过编制发放《朝阳市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整改指导手册》、《生态环境工作提示板》和《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告知单》等形式,将服务企业的触角延伸到了生态环境保护全方面、各环节,助力企业找问题、查短板、促提升,实现更好地“管”和更优的“服”,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杜局长,能具体说一下指导手册、提示板和告知单的内容和作用吗?

杜 东《朝阳市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整改指导手册》(简称:《指导手册》)是将环评审批、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过程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相关的政策,以及容易被处罚的行为和环境执法要点归纳“一册”,全市辖区内所有企业对照《指导手册》明确的内容及方法逐项自查整改,可以说是一个鼓励企业自查自改、主动消灭环境隐患和整改问题的“宝典”。同时,它也是市生态环境部门面对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下所创新的一种“不干扰式”执法模式。引导执法人员根据《指导手册》中的内容进行清单式执法,力争做到对企业“一次执法、全面体检”,避免对企业重复检查。目前《指导手册》已发放至323家企业。

《生态环境工作提示板》的发放是“送法入企”帮扶指导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固定提醒、变更提醒、定期提醒、长期提醒等四个方面对企业的生产运营方式中涉及到污染物排放等环保问题进行指导,明确告知企业什么情况、什么时间、做什么工作和如何做好。执法人员在送达提示板的同时,现场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指导整改,并引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切实做好依法生产经营,避免环境违法酿成环境事故。5月至今,已将《生态环境工作提示板》陆续发放给了市直及两区重点企业共计173家,目前发放工作仍在持续当中。

《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告知单》作为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贯彻落实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4方案”中“法治良好”专项行动,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加强规范化执法管理、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有利举措,今年年初以来,执法人员在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时,已经陆续向监督检查对象发放24家。《告知单》明确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禁出现的行为,公示了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监管对象可以对执法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投诉举报。用企业自己的话说,“《告知单》一方面让我们充分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能够更好地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另一方面,又能监督执法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和违反规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持人:通过杜局长的介绍,使我们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市生态环境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构筑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的同时,不断提升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感谢你们为朝阳发展付出的辛勤汗水,同时也祝愿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次感谢杜局长做客直播间,听众朋友们,今天的“利民热线”走进直播间特别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杜 东:谢谢主持人!谢谢广大听众朋友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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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利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