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朝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成效。
朝阳市商务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朝阳市公安局
朝阳市民政局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朝阳监管分局
2024年6月24日
朝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和《辽宁省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若干措施》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开展汽车、家电和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工作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政策为激励,以活动为平台,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着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推动消费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乐购朝阳 惠享美好”系列活动,聚焦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开展工作,要求各地每年开展规模家电、家居、家装、汽车等促消费活动10场次以上,拉动限额以上家电、汽车销售额增长5%以上。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分别较2023年增长50%、20%和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1.5万辆。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优化汽车消费财税金融支持。积极落实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合理合法审批,加快进度。落实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鼓励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利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模块数据,实施全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有关方面给予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朝阳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和创新发展。持续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指导各地重点围绕“惠民购车 快乐起航”活动主题,开展各类汽车展览、展销、促销活动,鼓励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拉动汽车消费。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布局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等业务,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
3.推动机动车报废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大力清理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内“僵尸车”。依法依规对车辆所有人提出报废申请的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淘汰符合报废标准和补贴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4.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展。及时公布全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技术更新、业态融合等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延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条,提升企业效益。加强对报废车回收行业发展引导,优化区域布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5.提升二手车便利化交易水平。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6.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培育二手车出口企业主体,扩大出口规模,提升出口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运行分析,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聚焦东北亚、东盟、非洲等重点市场,积极构建内外贸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支持二手车销售企业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7.促进家电便利惠民消费。鼓励家电流通、销售和平台企业联合家电生产厂家、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朝阳金融监管分局)
8.充分发挥财税资金作用。贯彻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利用县域商业等现有资金渠道,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配套资金发放汽车、家电等消费补贴,引导企业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积极争取高效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资金政策,畅通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全链条。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落实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
9.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县区和典型企业,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社区、进公共机构,支持开展规范的“以车代库”流动回收。引导家电生产企业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健全完善回收网络。完善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等回收网络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装修、搬家。扎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提高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家电售后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树立一批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家电售后服务优秀企业,满足消费者售后服务需求。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服务。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履行“三包”义务,鼓励开展延保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12.规范二手家电流通。规范二手家电流通秩序,发挥二手流通企业收购、鉴定、评估等专业优势,扩大二手家电交易规模。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流通方式,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旧家电交易规则,促进二手家电交易规范畅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三)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13.加大惠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结合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商务局、人民银行、朝阳金融监管分局)
14.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利用闲置房屋等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设立自助寄存仓,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15.促进家居行业发展。积极申报省级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积极鼓励、指导建材企业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争取更多建材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不断提升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水平。鼓励家居企业积极参与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全国行在辽有关活动,开展绿色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联合家博会、住博会、房交会等活动,开展家居促消费活动,引导家居生产、销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同步促销,支持居民更换或新购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旧房装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16.打造家居消费放心环境。制定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诚信装企进社区、进商圈、进农村”活动。支持企业开展适老化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升级和应用推广,推动更多优质家居产品进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落实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引领。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发放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补贴,组织开展规模以上的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等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和规模以上消费类展会。自然资源局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央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相关资金安排使用的指导监督,抓好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合理合法审批。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二手车备案企业,按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四)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参与“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万里行”推广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鼓励重点商圈商街、家电卖场、家居卖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主题活动,对汽车、家电等消费品的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五)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组织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价格专项检查活动,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各地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